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止餐饮浪费案例(4月13日)
2023-04-18 10时39分浏览次数:

2023年4月13日,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承德县万原饭店、承德县板城砂锅店、承德县弘品火锅鸡饭店、承德县京北饭店未在店内对消费者进行防止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违反了《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的规定,执法人员下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