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第30号)
六沟镇旗杆沟村及有关农户:
承德县2023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于2023年5月11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3〕207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5.6374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3〕207号
(三)批准时间:2023年5月11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6531公顷
(二)范围:北至旗杆沟村一、二组地边;东至101国道边;南至南窑村一、二组地边;西至污水处理厂界。
(三)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5月30日。本公告可在承德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dx.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承德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补偿安置方式标准等有异议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承德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承德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