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第7号)
甲山镇黄杖子村及有关农户:
承德县2023年度第3批次建设用地于2023年12月29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3〕2033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6904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3〕2033号
(三)批准时间:2023年12月29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2.6904公顷
(二)范围:东至正桥路边;南至规划经四路路边;西至园区路边;北至公路边。
(三)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1月30日。本公告可在承德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www.cdx.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承德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征收补偿安置方式标准等有异议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承德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承德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