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匠镇居民翻建住宅审批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18-09-27        发布机构:鞍匠镇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居民翻建住宅审批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居民翻建住宅审批

二、适用范围:农村住宅房屋所有权人

三、受理机构:鞍匠镇城乡建设办公室

四、审批机构:鞍匠镇人民政府

   五、办理地址及时间: 承德县鞍匠镇城乡建设办公室,工作日早8:30至12:00,下午13:30(夏季14:30)至17:30

六、设立依据:

河北省乡村规划条例

七、申请条件:

  农村住宅房屋所有权人

八、申请材料:(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农村住宅房屋所有权人提交房屋翻建书面申请。

  2.农村住宅房屋所有权人宅基地证复印件。

  3.填写承德县乡村建设规划审批表;鞍匠镇建房四邻协商意(由房屋所有权人所在地村委会建房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盖公章)。

九、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日

十、办理方式:

    直接到承德县鞍匠镇城乡建设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 

十一、办理流程:

   1.受理:承德县鞍匠镇城乡建设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能当场予以确认的,应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规定的,向申请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2.审查:承德县鞍匠镇城乡建设办公室依据审批材料进行审查,履行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报上级审批。

十二、特别程序及时限:

十三、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十四、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承德县鞍匠镇城乡建设办公室

   (二)电话咨询:0314-3060161 党政综合办公室

   13831456563  吕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