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行政审批局 关于承德县下板城镇西区大杖子、瓦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A2地块 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05-27        发布机构:县行政审批局        字体:[   ]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承县审批社会审字〔2020〕31号

承德县行政审批局

关于承德县下板城镇西区大杖子、瓦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A2地块

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承德县城发实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呈报的《承德县下板城镇西区大杖子、瓦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A2地块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请示》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该项目位于承德县下板城镇大杖子村,占地面积4.26hm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建设7幢16层独幢高层楼房,共456套,三层商业2栋,同时建设1个地下车库及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9319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697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622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49567.52万元,于2020年4月开工建设,计划2022年3月竣工,总工期24个月。

项目区地处冀北山区,属冀北山地地貌,气候属北温带半湿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气温9℃,多年平均降雨量500-600mm。土壤类型主要以褐土为主,土壤侵蚀为轻度水力侵蚀,土壤容许流失量为200t/(km².a),属燕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水土流失防治标准采用北方土石山区一级标准。建设单位编报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我国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防治建设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保护项目区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基本同意方案报告书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防治目标和防治措施布局,可以作为本项目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和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和方法,预测时段内项目建设可能新增土壤流失量123.64t,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防治责任面积为4.26hm2。

四、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的编制依据和方法,该项目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为377.77万元。

五、建设单位在本工程建设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按照批复的方案落实资金、管理、监理、监测等保障措施,做好工程设计、招投标和施工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做好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及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报告。

(三)建设单位要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四)建设单位在水土保持工程完工后,要在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前,依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的意见,自行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向社会公开并向承德县水务局报备。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