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承德县2019年洁净型煤保供推广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6-18        发布机构:县发改局        字体:[   ]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2019年4月10日,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承德县2019年洁净型煤保供推广实施方案》(承县政办字〔2019〕3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的起草背景

2017年12月5日,国家发改委等10部委制定了《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发改能源〔2017〕2100号)。2018年7月3日,国务院公开发布《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7月19日,省委、省政府制定《河北省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冀代煤办〔2018〕29号)。2019年3月12日,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承德市2019年洁净型煤保供推广实施方案》(承市政办字2019〕39号)。为切实做好清洁能源替代未覆盖区域居民洁净型煤保供推广使用工作,减少居民冬季散煤取暖对大气环境的影响,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意见》的总体考虑

《实施意见》总体考虑是,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落实省、市关于推进大气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有效推进清洁取暖,积极推广洁净煤,并加强煤质监管,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劣质煤行为。减少和抑制冬季散煤取暖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开展以洁净煤替代劣质散煤燃烧的冬季取暖工作。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五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了《实施意见》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以及发展目标。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开展以洁净煤替代散煤燃烧的冬季取暖工作,全力抓好洁净型煤保供推广,确保居民温暖过冬,优化大气环境质量。

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2019年,计划新增洁净型煤替代燃煤户数9000户,每户取暖季按2吨计算,洁净型煤新增指导推广量为1.8万吨。重点推广范围:下板城镇、甲山镇和街道办内所有采用集中供暖、电代煤、气代煤及其他清洁能源等方式取暖以外的居民用户。

第三部分为,重点工作和职责分工。通过建立健全洁净型煤生产供应配送体系、严管洁净型煤质量标准、科学有序推广到位、加强劣质散煤管控四个方面明确各有关单位职责分工,各部门密切配合落实重点工作。

第四部分为,资金补贴政策。全面落实洁净型煤补贴标准和型煤专用炉具补贴标准。

第五部分为,保障措施。从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严格督导问责、营造氛围四方面强调了洁净型煤保供推广任务的保障措施,强调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协作、落实责任。


《承德县2019年洁净型煤保供推广实施方案》(承县政办字〔2019〕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