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家院乡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9-03        发布机构:孟家院乡        字体:[   ]

体裁分类:规划总结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孟家院乡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

一、 建立组织

成立由政府乡长夏志刚同志为总河长,各行政村村主任为分段河长,各村民小组组长为专管员、保洁员、巡查员的河道管理组织。

二、 明确分工

乡镇级河长:是分管河道管理保护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领导责任,制定分管河道管理保护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承担分管河道治理任务,强化举措,确保治理成效;协调解决分管河道管理保护突出问题,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巩固整治成果;协助县级河长开展日常河湖管理保护工作,配合县级河长或相关部门牵头开展的集中整治工作,对所分管村级河长及河湖专管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导;协调处理涉水突发问题;对河湖管理绩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村级河长:承担本村范围内河道、水库等管理保护责任;负责责任河段的日常监管,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巡查,及时制止责任河段的违法违章行为,组织开展责任河段水环境清理整治,定期向乡镇河长上报责任河段管理保护情况;负责责任河段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将存在的问题向乡镇河长报告;负责责任河段内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积极落实乡镇河长安排部署的其他各项任务。

三、 主要任务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落实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严格水资源管理。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生态脆弱地区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切实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坚持节水优先,加大农业、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力度,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坚决遏制用水浪费。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根据水功能区划确定的河流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切实监管入河排污口,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

(二)加强河道管理保护。加强农村河道清淤疏浚、环境整治。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永久或临时性的建筑物、构筑物,须先向县水务部门提出申请,并经审查同意后,再按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竣工验收时应有县水务部门参加。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和围垦湖泊、非法采砂,对河湖非法障碍开展清理整治,恢复河湖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加强排查入河道污染源,严格治理工矿企业污染、乡村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强“两源”污染(水污染、垃圾污染)治理,以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综合整治农村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