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承德县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16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        字体:[   ]

体裁分类:文件库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承县政办字2018〕116号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承德县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承德县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8日

 

 

 

 

 

承德县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16〕82号)和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承德市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快我县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积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在追溯体系建设中的应用,实现来源可追、去向可查、责任可究,进一步提升企业质量管理能力,促进监管方式创新,营造放心消费安全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0年,全县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等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基本建成。追溯数据统一共享交换机制基本形成,初步实现有关部门和企业追溯信息互通共享,并与中央、省、市追溯管理平台对接;全面落实国家、省、市颁布实施的追溯管理制度、办法、规范标准;重要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追溯意识显著增强,采用信息技术建设追溯体系的主动性、自觉性明显提高;社会公众对追溯产品的认知度和接受度逐步提升,追溯体系建设市场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主要任务

(一)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以责任主体和流向管理为核心、追溯码为载体,推动追溯管理与市场准入相衔接,实现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追溯管理。(县农牧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食品追溯体系建设。以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等食品为重点,督促和指导生产企业依法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动追溯链条向食品原料供应环节延伸,实行全产业链可追溯管理。(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工信局、县农牧局、县商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坚持以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积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基本原则。落实药品经营企业追溯管理责任,强化企业主体意识,促进建设来源可查、去向可查、责任可究的药品全链条追溯体系。加大对企业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加快建立符合经营全过程管理及质量控制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建立药品追溯系统。(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卫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四)主要农业生产资料追溯体系建设。以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种子等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登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全程追溯监管为主要内容,建立农业生产资料电子追溯码标识制度,实现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全程追溯管理。(县农牧局牵头,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社按职能分工负责)

(五)特种设备追溯体系建设。以电梯、气瓶等产品为重点,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对电梯产品的制造、安装、维护保养、检验以及气瓶产品的制造、充装、检验等过程信息进行记录,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追溯体系。(县市场监管局)

(六)危险品追溯体系建设。以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等产品为重点,开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销毁全过程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安监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法规制度。贯彻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细化明确生产经营责任和义务,研究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对追溯产品的随机抽查与监管制度。(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农牧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安监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加快研究制定追溯数据管理办法,规范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交换、利用、开放等行为。(县商务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农牧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安监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完善标准规范。以实现追溯信息互联互通、产品全过程通查通识为目标,科学规划各类重要产品追溯标准体系,制定建设规范,确保不同层级、不同类别的标准间相协调。(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农牧局、县卫计局、县安监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三)实现互联互通。建立全县追溯数据统一共享交换机制,推进各类追溯信息互通共享。鼓励生产经营企业、行业协会和第三方平台接入行业或地区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开通统一的公共服务窗口,向社会提供追溯信息一站式查询服务。(县商务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部门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分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开展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要产品名录,明确建设目标、工作任务、时间进度和推进措施,分类指导,分布推进。注重追溯体系建设成果应用,构建大数据监管模式,加强质量安全综合治理,严防重要产品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安全风险。

(二)加强督促引导。有关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开展质量追溯,健全管理制度,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采集、留存信息,实现追溯常态化。鼓励发展追溯服务产业,支持社会资本和有条件的行业协会参与追溯体系建设。

(三)强化政策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为开展追溯体系建设的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和产品责任保险。搭建融资对接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差异化、精细化融资对接协调机制,为追溯体系建设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完善追溯服务产业促进政策,促进追溯相关产业发展壮大。加大可追溯产品市场推广力度,为可追溯产品占领市场提供政策支持。

(四)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舆论宣传活动,传播追溯理念,培育追溯文化。及时向社会发布加入追溯体系的生产经营企业名单,引导消费者主动选择质量可追溯产品,努力创造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关注追溯、支持追溯、参与追溯的良好氛围。

 

 附件: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