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启用承德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0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文件库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承县政办字〔2018〕125号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启用承德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成立承德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的通知》(承市政办字〔2018〕229号)和《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成立承德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的通知》(承县政办字〔2018〕124号)要求,我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已经调整,现重新刻制“承德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从即日起启用,原“承德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停止使用。
附件:印章印模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5日
附件:
140157___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