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用气用电用煤安全隐患 排查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7        发布机构:县安监局        字体:[   ]

体裁分类:文件库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入冬以来,全省发生了多起爆燃事故,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先后作出了重要的批示,并及时召开了相关会议,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深入汲取近期我省接连发生的爆燃事故教训,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用气用电安全的紧急通知》(冀政办传〔2018〕62号)文件要求,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我县实际,举一反三、落实监管责任,针对冬季取暖及煤改气、煤改电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冬季取暖和居民安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当前正值冬季取暖用气用电用煤高峰期,也是一氧化碳中毒、燃气爆燃、火灾等各类安全事故多发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冬季取暖安全十分紧迫而重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取暖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克服麻痹思想,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冬季取暖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严防冬季取暖安全事故,坚决杜绝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全面开展排查,消除取暖安全隐患

一是做好燃煤取暖用户安全防范。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冬季一氧化碳中毒、火灾等事故发生的特点和规律,立即组织开展冬季取暖安全专项检查,特别是对使用燃煤取暖的农村和城乡接合部民房、出租房、建筑工地民工宿舍等区域的排查力度,重点排查燃煤炉具排烟和通风设施,防止一氧化碳中毒;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二是加强燃气监管。冬季是燃气用气高峰,也是燃气事故多发和易发的季节,县住建局作为燃气行业监管部门,要结合冬季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做好“双代”安全监管。发改部门要严格项目审批,全面核查建设项目手续是否齐全、合法,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坚决不准立项;住建、电力、发改、消防部门、市场监管、教育、卫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气代煤”、“电代煤”工作的监督检查,对煤改气用户,重点排查壁挂炉和燃气管线,防止燃气泄漏引发爆燃;对煤改电用户,重点排查电采暖设备和户内线路,防止因电路故障引发触电事故或火灾。四是加强对城市供热企业的安全检查。县住建局要开展对供热企业内部培训、人员管理、设备管理、安全制度、安全检查、共用设施、设备检测、应急预案、应急抢修、燃煤储备等各项安全保障制度、设备的安全检查,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确保安全防止发生安全生产或大面积停暖事故。五是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按要求开展电气火灾、电动自行车火灾、高层建筑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特别是把学校、医院、养老院等公共服务场所,宾馆、饭店、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孤寡老人、五保户等特殊人群作为检查重点,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限时整改、对账销号,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加强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知识

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大冬季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种媒介资源,通过制作公益广告、张贴宣传标语、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让冬季安全防范知识家喻户晓。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和技术人员深入一线,讲授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燃气爆燃、电气火灾等安全常识,增强广大群众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特别是针对近两年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大规模投入使用的情况,大力普及燃气、电力设施保护常识、生活取暖设备安全使用技能,确保群众用气、用电安全。

四、完善相关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乡镇、各部门要密切关注雾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指导企业和群众有效防范应对。对冬季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分门别类细化完善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针对性、实战性和可操作性。要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和企业及时通报信息,充实抢险队伍,备足抢险物资,开展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领导干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靠前指挥、有效处置。

五、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安全取暖措施落到实处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属地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直接研究安排、推动工作落实。特别是住建、电力、消防、发改等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深入查找本行业领域存在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同时要加大督导力度,全面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安全巡检等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制,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对履职不尽责、检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承德市安委会转发《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用气用电安全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2019年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承德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