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文件库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
名 称:承德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将《承德县教育园区一期建设项目PPP项目合同》中约定的政府跨年度财政支出责任纳入财政中期规划的批复
发文日期:2019-01-21
文 号:承县政复字〔2019〕2号
承县政复字〔2019〕2号
承德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将《承德县教育园区一期建设项目PPP项目合同》中
约定的政府跨年度财政支出责任
纳入财政中期规划的批复
县教育局:
你局呈报的《关于呈请将<承德县教育园区一期建设项目PPP项目合同>中约定的政府跨年度财政支出责任纳入财政中期规划的请示》(承县政教字〔2019〕5号)已收悉,依据《政府和社会资本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16〕92号)内容规定,县政府同意将《承德县教育园区一期建设项目PPP项目合同》中约定的政府跨年度财政支出责任纳入财政中期规划,你单位要会同县财政局,按相关要求认真组织,规范实施。
此复。
承德县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