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科学技术和地震局机构设置和职能

发布时间:2018-04-09        发布机构:县科技局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2015年,按照《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县发展改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承县政办【2015】52)文件要求,科学技术和地震局并为发展改革局的四个股室,挂承德县科学技术和地震局的牌子。人员编制13人,领导职数1人,其中行政编制9个,全额事业编制3个,工勤编1个。内设4个股室,分别为科技普及股、科技项目股、科技政策法规股和地震预测办公室。

主要职能:

科技普及股:负责年度各项科技培训计划、科普培训、科技档案管理、科技信息、科技保密、科技十佳评审组织申报工作。拟定全县科技普及工作规划,推动全县科技普及工作;负责县科学技术普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科技项目股:负责工业、农业、社会发展相关领域发展计划和政策措施的拟定,组织推荐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的认定工作,组织实施相关领域科技支撑计划、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和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促进资源环境、医疗卫生、社会事业等科技工作的发展;负责科技项目申报、立项、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工作;负责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负责指导科技统计工作;负责科技合作交流,指导相关部门之间科技合作交流工作;负责科技成果鉴定、登记、奖励、转化工作,拟定科技成果管理办法;研究提出各项科技计划的协调、综合平衡和经费配置工作;下达年度各项科技计划;抓好新技术、新产品、新品种的开发引进和推广工作。

科技政策法规股:组织编制全县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拟定科技发展政策,执行落实科技政策、法律法规,开展科技工作有关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拟定促进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政策措施;负责贯彻落实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拟定促进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重大专利计划的实施;负责组织全国科技进步县考核工作。

地震预测办公室:负责贯彻国家和省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负责防震减灾工作的行政执法检查和监督工作;负责普及防震减灾知识;负责调取和发送有关地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