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完善承德县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
服务事项及收费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高新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按照《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县完善清单管理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承县政办字〔2017〕62号)要求,根据法律修改、国家和省市取消中介服务事项、行政许可事项调整等变动情况,对各有关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及收费清单进行了调整完善。调整后,保留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及收费清单共涉及54项行政许可79项中介服务事项,纳入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及收费清单共涉及6项行政许可9项技术性服务事项。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切实维护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及收费清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认真遵照执行,在接此通知后及时调整本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及收费清单,并通过政府网站、部门门户网站、公开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承德县政府部门保留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及收费清单
2.承德县政府部门纳入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及收费清单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