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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司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2日    来源:县司法局 【字体:  打印

 前 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县司法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司法公开的部署和有关要求,把做好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结合司法公开工作,重点将司法行政职能、政策法规及年度主要工作等相关信息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开,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建议权,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监督与支持,以不断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和法律服务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为全县“十三五”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概 述

 

承德县司法局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拟订或参与拟订有关司法工作方面的地方性政策和管理办法,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工作。

(三)拟订全县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各行业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

(四)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工作、公证工作暨法律服务工作。

(五)监督管理全县的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全县“123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六)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工作。

(七)监督管理全县司法鉴定工作。

(八)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管理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负责机关经济财务活动的内部审计监督。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股室暨工作职责

 

()办公室

工作职责: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督促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接待、安全保卫、督查督办和外事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通信信息技术网络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综合统计工作;组织司法行政系统重大活动;处理局机关的日常工作。

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中央和省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负责机关和县法律援助中心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警车管理工作;负责对机关经济财务活动的内部审计监督。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法制宣传股

工作职责:拟订全县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全县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组织、指导法制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对外宣传工作和新闻发布工作;承担承德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法制网普法宣传工作。

(三)法律服务管理股

工作职责:指导、监督全县律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工作;负责全县律师事务所设立、律师执业的初审工作;指导、监督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

负责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初审和法律服务所执业核准初审工作。

指导、监督司法鉴定方面的法律、法规的执行工作;负责全县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工作的初审、申报;负责全县司法鉴定机构的遴选和管理工作;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员的管理和组织参加专业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起草和参与起草有关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指导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工作;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四)基层股

工作职责:负责全县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管理站规范化建设;指导和管理全县基层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工作;指导全县各乡镇调委会、城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工作及民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

(五)社区矫正股

工作职责:指导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非监禁刑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和帮困扶助工作。负责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审前、审中社会调查、无缝衔接工作。

指导、监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承担承德县社区矫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安置帮教股

工作职责:指导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政策、法律和法规;组织指导各乡镇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小组开展工作;协调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承担承德县安置帮教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政治处

工作职责:按规定权限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管理和领导班子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协助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机构编制、各乡镇(街道)司法所人员。

负责和指导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建设;指导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按规定权限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表彰奖励工作。

(八)公证处

工作职责:负责全县公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组织开展全县公证知识的宣传和公证人员的培训。

(九)法律援助中心

工作职责:指导、检查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制定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从业人员;组织开展全县法律援助的宣传和法律援助人员的培训;组织、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全县“12348”法律服务专业工作。

 

法律服务收费依据

 

一、 公证服务收费依据

河北省物价局、 河北省司法厅冀价经费字[1999]7号。

发布日期1999129

执行日期199921

一、 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河北省物价局、 河北省司法厅冀经费字【2006】第45

     发布日期20061130

执行日期:2006121

二、 司法鉴定收费标准

河北省物价局、 河北省司法厅冀价行费[2011]18

发布日期2011年五月19

执行日期:201171

四、法律服务所收费标准  

 河北省物价局、 河北省司法厅冀价经费字[2002]36号。

发布日期2002115

执行日期1999115

 

2016年主要工作

   

一年来,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扎实履行法治宣传、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服务职能,在平安、法治承德县建设中发挥了应有作用。2016年我县被评为全市“六五”普法先进县,县法宣办被评为全省先进普法办,县司法局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六五”普法先进单位、市级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一、 加强班子队伍建设,提升服务群众能力

立足“服务承德县”建设,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人讲称职、事争一流”的工作精神,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着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一)抓班子建设。始终坚持以上率下,把班子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班子成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驾驭全局的能力普遍提高,班子内部更加团结、重大事项决策更加民主,班子整体活力不断增强。(二)抓队伍建设。开展 “树形象、转作风、办实事、强作风、做表率”活动为抓手,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机关作风整顿”活动, 全年累计组织党员干部职工集体学习39次,专题研讨3次,开展党员慰问活动2次,切实增强了党员干部职工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提高了服务大局能力。三)抓机关作风整顿。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我局以转变干部职工作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重点,制定了《承德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机关作风整顿的实施方案》和《承德县司法局机关作风整顿暨优化发展环境学习计划》,明确了任务分工,强化了工作措施,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头抓、全体干部共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工作制度8项,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的责任感,形成了风清气正、思上进、干事业、促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扎实履行司法行政职能,积极服务全县发展稳定大局

(一)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机制,保证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是认真做好“七五”普法启动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广泛征求乡镇(街道)、部门及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起草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规划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就落实 “七五”普法规划做出了决议。全县“六五”普法总结暨“七五”普法动员大会顺利召开,对“六五”普法进行全面总结,对“七五”普法作出全面部署。三是全方位开展法治宣传工作深入开展“法律八进”和“法治八建”活动。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律考试,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加强对学校法治教育的督导检查,在全县教师中开展“法制教育征文”和“法制教育教案”征集活动,促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经常化。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指导乡镇开展农民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提高农民法律素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发挥普法成员单位职能,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

(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围绕“和谐承德县”建设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实现了“两个下降”、“两个提高”目标(即民转刑案件下降,涉法涉诉和越级上访下降、人民调解成功率提高,人民调解规范化水平提高)。一年来,全县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915件,调处成功3836件,成功率为98%,防止民转刑1起,劝阻群众上访9起。为当事人节省和挽回经济损失120余万元

(三)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抓好社区矫正工作。一年来,完成各类审前调查201人次,对每一份审前调查手续都按时无差错接收、转送。加强日常监管。以“承德县社区矫正GPS”定位信息管理系统”为平台,严格执行社区矫正人员手机定位监管规定,有效预防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等现象的发生。抓好安置帮教工作。一年来,我县共接收安置帮教人员1174人,已全部登记造册。严格落实衔接管控措施,做到重点帮教对象衔接率达100%,一般帮教对象衔接率达60%。加强安置帮教平台日常管理工作,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核查率达到100%,核实率达95%。预释放信息核实率达100%

(四)加强法律服务工作。一是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一年来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61件 ,代书1500余份,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二是做好公证服务工作。一年来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396件,其中民事公证1221件,经济公证175件;接待、解答当事人法律咨询1120人次;为当事人起草、修改各类法律文书216份;为企业提供公证服务189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发挥律师作用,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全县4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和3个律师事务所共代理各类案件338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1件,为当事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1539.2万元。四是司法医学鉴定工作。年来,共完成各类司法医学鉴定406例,其中伤害鉴定 137 例,伤残鉴定98例,酒精浓度检测144234人次,保险评残鉴定27例,法律援助18例。无假鉴错鉴案例发生,采信率100%

三、加强廉政建设,打造廉洁高效机关

2016年,承德县司法局以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载体,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问题,坚持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人讲称职、事争一流”的司法行政精神,着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使全局上下继续保持了风清气正、昂扬向上、胸怀大局、心系群众的锐意进取精神,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扎实深入开展,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及改进措施

一是基层基础工作力量薄弱。社区矫正工作面临任务大、人员力量不足。村级人民调解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司法行政工作业务经费不足。目前我县社区矫正人员达300余人,每年还要办理大量法律援助案件,面临着工作人员少、工作量大、工作经费缺的问题三是全县普法工作开展不够平衡,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法治创建工作和普法阵地建设有待加强。

改进措施

(一)全面加强基础工作。重点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资金、装备、补贴向基层倾斜,真正优化基层所工作环境。实行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司法所制度,督导检查和发现解决基层所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

1、社区矫正工作要全面落实安全管控。一是加强矫正人员监管,落实各项制度,严控犯罪率。二是防控风险。发挥好村级矫正小组作用,确保矫正人员不参与群体事件、非访,真正管控好特殊人群。三是做实做细基础工作。严格各环节监管,确保不出现漏管、脱管,不发生失职、渎职问题。

2、强化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一是加强村级调解组织建设,落实对调解员办案补贴,调动基层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二是规范案件审查、调处、回访各环节流程,做到依法规范调解。三是适时总结人民调解工作的典型经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3、扎实开展“七五”普法工作。认真落实“七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组织普法成员单位开展好“12.4”全国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月普法宣传活动。成立普法讲师团,加大以案释法培训力度。

4、发挥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在维护稳定中的职能作用。一是做好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和矛盾化解工作,督导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二是发挥好公证在拆迁、征地、重大项目建设中的评估、证据保全作用,做到服务中心、服务大局。三是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法律援助意见,为困难群体、特殊人群提供法律服务;配合政法委、信访局做好重大疑难纠纷调解,维护社会稳定。

在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的同时,按县委、县政府要求,全面完成扶贫村驻村帮扶工作,确保贫困户如期脱贫出列。

(三)加强司法行政队伍自身建设

一是领导班子带头示范、以上率下,打造成一支务实、干事队伍。二是落实责任,严格制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抓好机关于部树形象、做表率、转作风、办实事、提素质专项行动。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制度约束,严格干部工作考核,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