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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农牧局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 作 方 案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05日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  打印


承县政农牧字[2017]28号

承德县农牧局

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工作方案

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综合区域站、局属相关单位:

现将《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狠抓落实,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

二0一七年四月一日

承德县农牧局                    2017年4月1日印

                                       (共印25份)

承德县农牧局

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切实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促进农业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为重点,坚持执法监管和标准化生产“两手抓”“两手硬”,推进监管能力和制度机制建设,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完善监管、检测和执法体系,创新监管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和各级监管责任落实,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工作目标

(一)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关键环节,继续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有效遏制非法添加使用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的行为,农产品及投入品检测合格率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稳步提升。努力建立基层监管网络,改善监管手段,强化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压任务、对口培训、开展大比武等形式,重点提升监管能力。

(三)农产品风险防范能力和水平逐步提高。按进度完成农产品及投入品专项监测、风险预警监测和主要节假日应急监测,增加监测参数和品种,改进抽样方式,提高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强化检测结果,健全检打联动机制。

(四)农产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调整和完善农产品安全监管内部运行机制,明确监管职责,构建各环节农产品安全体系,落实监管责任,局主管股站与农产品经营主体签订农产品安全责任书,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五)圆满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调联动,细化责任分工,圆满完成上级对我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任务。

三、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强化监管体系建设

1、探索完善基层监管网络。深入推进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管理、检验监测、执法监督相互协调统一的监管体系建设,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农牧综合执法范围。积极推进乡镇农产品安全监管机构的建设,探索种植养殖企业、场户、合作社及畜禽定点屠宰企业设立内部质量安全监管员,发挥源头把关和质量控制作用,着力解决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 按照“有机构、有职能、有人员、有条件、有经费”的要求,建议政府将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纳入县、乡政府绩效考核范围。

2、提高检测机构能力和水平。县农产品检测中心要强化提高检测技术人才的业务素质培养,不断收集更新检测项目、标准和方法,在强化自身建设和开展检测工作的同时,要有计划地加强对基层检测人员的指导和培训。

3.提升业务监管人员素质。以提高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和监管能力为核心,通过定期培训、派出学习、以老带新等多种形式,对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执法人员开展培训,全面提升队伍的法律意识、监管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能够切实发现问题,妥善解决问题。

(二)深入开展七大专项整治行动。

1、开展农药专项整治。在农药市场监管上,以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监督抽查为重点,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非法添加隐性农药成分、捆绑销售未登记农药行为,净化试产秩序,确保农药产品质量安全;在农药使用管理上,以绿叶类、豆类等鲜食蔬菜生产用药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用、限用农药行为,重点关注毒死蜱、克百威、多菌灵等农药的使用,严格实行用药时间、用药剂量和农药安全间隔期管理,建立和规范田间档案记录。(植保站牵头,相关股站配合)

2、“瘦肉精”专项整治。在养殖环节开展隐患排查,严防在猪牛羊育肥过程中添加使用“瘦肉精”的行为。重点查看饲料库房、配料库、兽药房是否有成分不明添加物,查看养殖档案、“溯源单”填写和保存是否规范完整,对辖区内牛羊养殖场全部抽检一遍,以盐酸克伦特罗为主抽检比例不低于5%。在屠宰环节开展畜禽屠宰检验检疫规范化行动,全面落实屠宰检疫与“瘦肉精”检测同步,提高待宰生猪沙丁胺醇的抽检比例。在市场环节开展“瘦肉精”风险预警监测,并以此为照,及时发现“瘦肉精”添加使用新动向,提高“瘦肉精”专项整治的成效,防范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的发生。(饲料办、动检站牵头,相关股站配合)

3、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严格审查奶站和运输车资质条件,建立档案;强化日常监管,督促经营主体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停业整顿,经整顿仍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取缔。加大生鲜乳质量安全抽检力度,坚持监测和执法联动,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畜牧站牵头,相关股站配合)

4、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禁用兽药、假劣兽药以及不按兽药国家标准违规生产的行为,特别是擅自改变组方、违规添加禁用兽药、人用药品或其它药物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无兽医处方擅自销售兽用处方药行为。重点加强兽用抗菌药,特别是兽用处方药的使用监管,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原料药、不执行休药期和无兽医处方擅自销售兽药处方药的行为。(兽医站牵头,相关股站配合)

5、畜禽屠宰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给畜禽注水或注入其它物质、定点屠宰企业非法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宰前使用“瘦肉精”的行为,特别是以增重为目的的使用沙丁胺醇等违法行为。督导检查定点屠宰企业落实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重点检查进厂验收、停食静养、肉品检验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全面规范定点屠宰企业生产行为。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加大巡查力度,取缔私屠滥宰窝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定点屠宰办牵头,相关股站配合)

6、水产品违法添加禁用物质专项整治。以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氯霉素、孔雀石绿等违禁物质为重点,加强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引导落实养殖生产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完善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等档案,提高生产者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建立健全日常执法监管机制,提高执法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水产站牵头,相关股站配合)

7、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力度,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全部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开展源头治理,全面清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进一步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产品质量安全制度。加强市场监管,对农资经营门店开展日常巡查并做好检查记录,严厉查处农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确保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业生产事故和因禁限用农业投入品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执法大队牵头,相关股站配合)

(三)抓好农产品及投入品检测

1、开展专项监测及节日应急抽检。结合本县种养殖优势品种和区域布局,制定年度监督抽检计划,实施农产品及投入品监测。以禁限用农药为重点,开展蔬菜专项监测;以违禁添加物和抗菌药物为重点,开展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畜产品、生鲜乳及水产品专项监测。县农产品检测中心安排检测农产品样品1800个以上,畜禽水产品检测样品1000个以上。严格按规范开展采样工作,重点抽查“三品一标”认证企业、县级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保证覆盖全部生鲜乳收购站,确保真实掌握全县各地、各时段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

围绕保障节日期间农产品消费安全,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以蔬菜、畜禽、水产品等为重点,在种植养殖基地、畜禽定点屠宰厂、市场(包括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进行抽检,开展重大节日期间农产品应急检测和跟踪检测。

2、实施风险预警监测。以近年来风险预警监测中发现的潜在风险项目和参数为监测重点,调整风险监测项目和参数,以蔬菜禁限用农药残留超标、“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违禁药物和兽药残留为重点,在种植业、屠宰和市场环节开展风险预警监测。科学运用监测数据,评价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准确把握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和范围,及时准确进行监测预警。

(四)深化部门监管执法合作

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合作,建立重大舆情会商分析和信息通报机制,及时联合研究处置突发事件和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制度,定期和不定期互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相关信息;建立风险评估结果共享制度,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交流合作;建立违法案件信息互通制度,密切行政执法的协调与协作。强化同公安部门的联系,健全案件移交、联合办案和协调配合机制,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案件调查和技术支持,形成监管合力。

(五)健全农产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1、积极探索推进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落实农业部、国家食药监总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农质发[2014]1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和畜禽产品进入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监管工作意见》(农医发[2015]15号)有关要求,强化与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以“三品一标”、《动物产品检疫证明》和《肉品检验合格证明》为抓手,探索研究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产地准出、质量追溯等具体实施机制,努力做到分工明确,有效衔接。

2、进一步理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衔接机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调整和完善农产品安全监管内部运行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信用惩戒机制,进一步梳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构建从投入品到种养殖、收贮运等全环节农产品质量监管“大安全”责任体系。

3、建立宣传和信息报送机制。坚持“属地管理”和“抓产业必须抓安全”的理念,各有关单位要制定质量安全宣传工作计划,开展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建立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实行常规信息季报制度,监测和案件信息月报制度,大案要案要报送详细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