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事项公示表(2017-12-01--------2017-12-30) |
序号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 | 案件名称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处罚事由 | 执法依据 | 做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 处罚结果 | 救济渠道 | 结案时间 |
1 | 赵怀玉 |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 冀承交运罚 【2017】0000426 | 对赵怀玉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64号)第四十五条一项 | 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 责令改正,处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承德县人民政府或承德市交通运输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承德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17年12月13日 |
2 | 张林 |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 冀承交运罚 【2017】0000428 | 对亓银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64号)第四十五条一项 | 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 责令改正,处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承德县人民政府或承德市交通运输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承德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17年12月13日 |
3 | 亓银 |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 冀承交运罚 【2017】0000009 | 对亓银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64号)第四十五条一项 | 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 责令改正,处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承德县人民政府或承德市交通运输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承德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17年11月24日(结案在12月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