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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天阳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案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27日    来源: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字体:  打印

 2017年1月13日11时10分至11时30分,我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胡艳明(H200400774)、闫志东(H280400304)、孙辉(H200400776)、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证照齐全,正在营业中的承德县下板城镇天阳网吧进行检查,网吧现有上网人员10名。在检查中发现该网吧涉嫌接纳1名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张浩然,2002年3月27日出生,15岁),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停止违法经营活动,并依法做出如下处理:当场下达《调查询问通知书》,到承德县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局接受调查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