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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06日    来源:县统计局 【字体:  打印

为进一步创新统计管理方式,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减轻统计监管对象负担,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部门推广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统字〔2016〕15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22号)和《河北省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抽查计划

一、检查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农业专业

1、检查范围:

2017年年报和2018年定期报表。

2、检查内容:

1)基层档案整理情况。各种年报表和季报表是否按照县局要求负责人签字盖章,按表种、期别分别装订成册;档案整理是否齐全、规范;是否按要求建有乡镇电子台账并按季度及时填写。

2)基层档案数据质量情况。检查数据的准确性和逻辑性,数据是否符合实际和审核公式的要求;检查数据的一致性,乡镇档案数据是否和县局查询核实后的数据一致,各村(居)委会汇总数据是否等于全乡镇的数据。

(二)规模以上工业

1、检查范围:

工业2017年年报和2018年定期报表。

2、检查内容:

1)进入企业现场核实,查看企业是否存在,是否正常生产。

2)看企业证照,2017年会计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主营业务收入(销售收入)总账、明细账核实是否为工业法人企业、是否为新建投产企业、是否有正式组织机构代码。

3)查看企业2017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应税销售额是否达到2000万元,与主营业务收入(B103-1表:财务状况,B103-2表:工业企业成本费用)是否一致、与工业总产值(B204-1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数据是否匹配。

4)了解企业生产的主要产品,核实其归属的行业类别是否正确。

(三)规模以上服务业

1、检查范围:

2017年年报和2018年定期报表。

2、检查内容:

1)核查规上服务业企业行业是否准确。

2)统计报表数据是否真实、基层报表是否留存。

(四)限额以上贸易业

1、检查范围:

2017年年报和2018年定期报表。

2、检查内容: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下属产业活动单位的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财务表。

6)资产负债表。

7)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一。

8)企业留存的统计报表并加盖公章。

(五)资质以上房地产、建筑业

1、检查范围:

2017年年报和2018年定期报表。

2、检查内容:

1)房地产:企业是否正常营业、是否举办网上直报条件、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合法。“营业收入(301)”、“主营业务收入(302)”、“资产总计(213)”的数据与会计利润表(损益表)中相同指标填写是否一致。

2)建筑业:企业是否正常营业、是否举办网上直报条件、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合法、查看企业利润表(损益表)、会计利润表(损益表)中的相关指标是否和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中填报的营业收入、营业利润上报的一致。

)乡镇统计室制度及村基础工作情况

1、检查乡镇统计制度情况。乡镇统计室是否将“乡镇统计基础工作制度”、“乡镇统计执法检查制度”、“乡镇统计报表报送签收制度”、“计算机管理制度”等上墙。

2、村(居)委会档案情况。是否有历史台账、是否规范整理成册、数据是否和乡镇留存数据一致。

二、检查方法步骤

“双随机”执法检查活动分为自查和检查两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 

自查工作要从单位的实际出发,突出重点,瞄准薄弱环节,认真对照检查内容,健全完善档案,查找各方面各环节存在的具体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改进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二)检查阶段 

县局将加大办案查处力度,及时发现、收集和梳理统计违法违纪线索,对拒报、瞒报、多次迟报等不配合统计调查的“钉子户”和问题突出的单位,坚决立案查处。按照“三项制度”方案要求,随机抽选执法人员深入被检查单位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发现统计违法违纪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局机关各股室、队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严格按照《承德县统计“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要求开展相关工作,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规范检查程序,落实检查责任,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

(二)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执法过程中做好对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宣传,有效提升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意识和依法统计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