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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3日    来源:县统计局 【字体:  打印

为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行为,贯彻落实2018年度承德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开展,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细化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即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统计工作流程,把随机抽查作为开展统计监管执法工作的主要方式,切实加强基层统计“双基”建设,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机制

(一)随机抽查监管事项清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赋予的统计执法检查职责,为确保各项统计数据资料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统计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抽取一定数量的统计调查对象,对下列内容进行执法检查和统计监督检查:

1.依法提供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情况; 是否存在拒报等违反统计法的行为;

2.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

3.依法执行统计调查制度情况;

4.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

5.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

    (二)随机抽查监管方式

统计局建立基本单位名录库入库的“四上”单位为检查对象名录库,建立全统计执法人员名录库,组成全双随机抽查的统计执法检查人员。全国经济普查、全国人口普查和全国农业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和投入产出调查等重点统计调查的统计执法检查也采取随机抽取办法。

对统计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统计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维护,确保检查对象齐全、检查人员符合实际。

检查时,由专业股室牵头,办公室全程参与监督的方式,从两库中随机抽取30%的检查对象和随机检查人员,监管全程采用现场拍照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全面公开监管信息

随机抽查工作结束后,要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对抽查过程中诚信守法的单位进行公开表扬,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格查处。检查结果将根据轻重在不同平台予以通报、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一项重大部署,各有关室及统计调查对象要引起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规范抽查监管程序。“双随机”抽查的发起、抽取过程、检查结果运用等相关程序,都要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抽查结束后,有关专业室要在3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整理交办公室,规范保存相关文档。

(三)加强监管整改。对随机抽查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同时建立健全企业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将随机检查结果纳入企业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