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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商务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2日    来源:县商务局 【字体:  打印

一、承德县商务行政执法支队主要职责职能    承德县商务行政执法主要承担全市商务领域内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成品油、商业特许经营、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的行政执法职能,维护市场流通秩序。二、承德县商务行政执法服务承诺    1、认真受理举报,对职能范围内的举报事项,做到有求必应、有举必查、有查必果,执法人员及时出勤,并及时反馈处置结果;    2、高度重视信访,认真做好登记、交办、处置和反馈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3、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杜绝乱作为、不作为、消极作为现象;    4、坚持规范执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执法对象一视同仁,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5、坚持高效执法,加强日常巡查,提高工作效率,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尽量减少当事人的损失;    6、坚持文明执法中做到“三先”(即敬礼在先、告知在先、出示证件在先),“四不准”(即不准骂人、不准打人、不准搜身、不准体罚),树立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7、坚持阳光执法,严格遵守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不索取、收受当事人的礼品礼金,不接受当事人的宴请,不利用职权牟取非法利益;    8、追求和谐执法,积极探索人性化执法新模式,努力寻求执法和服务的最佳结合点,寓服务于执法,从而真正保护公正的合法权益;    9、加强队伍建设,培养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为推动社会和谐发展作贡献。以上承诺内容敬请公众监督。    监督电话:3113190    受理投诉地点:承德县商务局6楼601    承诺单位:承德县商务局三、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值班方式    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接收商务领域内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及咨询服务。接收消费者以电话、书信、互联网或来访等形式进行的举报、投诉、咨询;服务热线24小时开通。四、12312商务举报投诉受理条件    (一)有明确的举报投诉对象或者危害后果;    (二)举报投诉内容属于商务服务范围,并有来源可靠地事实依据;

(三)属于辖区内行政处罚的范围;

(四)尚未进入司法程序。五、商务举报投诉受理的主要内容1、成品油经营企业无证无照、证照不符或超范围经营;

2、成品油经营企业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成品油的;     3、成品油经营企业从不具备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企业购进成品油的;    4、特许经营企业违反《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进行经营活动的;    5、其它违反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再生资源回收等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