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清理调整县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说明
县编办审改办:
按照国务院、省、市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有关要求,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清理,清理后,在行政审批事项中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类别。参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冀政发〔2015〕38号)和《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承市政字〔2015〕124号)文件,重新清理调整县级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通过梳理核准确认,我局衔接取消或调整县级实施的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其中,取消1项,调整为县政府部门其他行政权力事项1项。
特此说明。
201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