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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4日    来源:县政府办 【字体:  打印

                                 承县政办字〔201670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按照《河北省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推进方案》(冀安委〔201515号)文件精神,我县于去年开始启动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创建工作,此项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初步建立了县委、县政府和县安委会(办),县直部门,乡镇,村居,企业五个层面的安全监管体系,但在责任体系、制度建设、制度执行三个规范内容方面还存在不足之处。为加快推进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完善“三级五覆盖”安全监管体系,提出如下要求,请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

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是实现安全生产五级五覆盖责任体系建设的重要途径和必然要求,是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基础。开展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是省安委会审时度势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对于确保我省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具有重要意义。规范化创建过程中形成的一系列体制、机制,是指导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总纲,是实现规范化、常态化、系统化安全监管的制度保障。各乡镇、各部门务必将规范化建设作为中心工作来抓,认真对照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完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进行梳理,不断地改进和完善本辖区、本部门的安全监管工作。

二、突出重点,攻坚克难

(一)扎实推进部门层面的安全监管规范化创建工作。各安委会成员单位,特别是24个重点部门(名单见附件1)要明确职责,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清自身在安全生产监管领域所担负的职责,切实保证各项制度落实到位、执行到位、运行到位。部门党政一把手,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总要求,监督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形成本部门完整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例会制度、检查制度、档案制度,在责任体系、制度建设、制度执行三个方面对本部门的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工作进行完善,建立长效机制。

(二)扎实推进村级层面的安全监管规范化创建工作。村级规范化建设是重要环节,各乡镇在做好本级规范化创建工作的同时,要严格按照《承德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承县安办字〔201650号)文件要求,开展村级层面的规范化建设工作,特别做好《县域规范化建设普查表》中确定的具备规范化创建条件的行政村创建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任务。

三、查漏补缺,巩固提高

(一)完善乡镇层面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各乡镇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要经常性的对规范化建设开展情况进行梳理,形成完善的工作机制和流程,巩固提高规范化建设成果。

(二)完善企业层面的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各行业监管部门,特别是24个重点部门在做好本部门规范化创建工作的同时,要扎实推进主管行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规范化建设工作,为最终形成“三级五覆盖”的县域安全监管体系打牢基础。

四、加强考核,强化监督

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是上级党委、政府对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也是县对部门和乡镇考核的重要指标。今年是规范化建设成果验收年,各级各部门必须在20161115日前完成相关工作,县政府将成立督导组对此项工作进行督导。凡是未按时完成规定任务的乡镇和部门,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对因制度执行不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