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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07日    来源:县政府办 【字体:  打印

承县政办〔201833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通知

 

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做好《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187号)衔接落实工作,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对省政府文件取消的11项行政许可等事项逐项进行了认真梳理,经单位核实确认,县政府研究决定此次我县共衔接取消6项。为确保取消事项全部衔接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衔接工作要求。对于取消的行政许可等事项,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立即停止审批,不得拆分、合并或重组以新的名义、条目变相审批,严格按照《河北省行政许可目录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做好取消工作。

  二、做好后续相关工作。县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切实防止监管缺位。衔接落实工作要在本通知印发后15日内完成,并向社会公布。

  三、加强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衔接落实工作,确保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要求落实到位,对不认真执行有关规定,衔接落实不到位、不及时,应取消未取消的,将对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附件:1.承德县衔接取消的行政许可等事项目录  

          2.河北省衔接国务院取消事项需部门了解目录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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