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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衔接承德市人民政府向县区下放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5日    来源:县政府办 【字体:  打印

承县政办字〔201894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衔接承德市人民政府向县区下放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县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向县区下放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承市政字〔201883号)要求,县审改办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逐项梳理审核,经单位核实确认,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市政府下放县区的8项行政权力事项,涉及我县的7项全部予以衔接落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衔接到位。对此次下放行政权力事项,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业务培训,与上级对口部门搞好工作对接,需办理相关手续的要自行与上级对口部门协商办理,逐一明确下放事项的办理条件、运行程序等,防止脱节。同时要认真研究有关政策,全面梳理新接收行政权力事项涉及的内容,立足服务便民进一步规范行为、优化流程、压缩时限,有针对性的加强队伍建设,切实做到接得住、管得好、服得优。

 二、做好后续工作。此次下放行政权力事项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并下放实施。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针对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研究制定本部门监管措施和办法,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监管缺位。

三、强化政务公开。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将本次接收的行政权力事项通过多种形式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及时调整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

四、加强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在本通知印发后20日内完成下放行政权力事项衔接落实工作。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相关部门对衔接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不认真执行县政府有关规定,对下放行政权力事项应接未接、滥用行政权力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行政责任。

 

附件:1.承德县衔接承德市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2.承德市向县区下放行政权力事项需部门了解目录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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