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公示表(运管9月份) |
序号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 | 案件名称(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处罚事由 | 执法依据 | 做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 处罚结果 | 救济渠道 | 结案时间 | 政治面貌 | 性别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备注 |
1 | 宁林 |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 冀承交运罚 【2018】0000066 | 对宁林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64号)第四十五条一项 | 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 责令改正,处陆仟元的行政处罚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承德县人民政府或承德市交通运输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承德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18年9月28日
| 群众 | 男 | 车主兼司机 | |
2 | 蒋超 | 未取得网约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 冀承交运罚 【2018】0000065 | 对蒋超未取得网约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 《网约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第三十四条一项 | 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 责令改正,处壹万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承德县人民政府或承德市交通运输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承德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18年9月10日
| 群众 | 男 | 车主兼司机 | |
3 | 许凤军 |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 冀承交运罚 【2018】0000270 | 对许凤军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64号)第四十五条一项 | 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 责令改正,处陆仟元的行政处罚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承德县人民政府或承德市交通运输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承德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18年9月28日
| 群众 | 男 | 车主兼司机 | |
4 | 李靖 |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 冀承交运罚 【2018】0000266 | 对李靖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64号)第四十五条一项 | 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 责令改正,处陆仟元的行政处罚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承德县人民政府或承德市交通运输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承德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18年9月6日
| 群众 | 男 | 车主兼司机 | |
5 | 左彦龙 | 未取得网约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 冀承交运罚 【2018】0000265 | 对左彦龙未取得网约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 《网约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第三十四条一项 | 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 责令改正,处壹万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承德县人民政府或承德市交通运输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承德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18年9月3日
| 群众 | 男 | 车主兼司机 | |
6 | 李欢 |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 冀承交运罚 【2018】0000268 | 对李欢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64号)第四十五条一项 | 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 责令改正,处陆仟元的行政处罚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承德县人民政府或承德市交通运输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承德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18年9
月28日
| 群众 | 女 | 车主兼司机 | |
7 | 刘玉华 |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 冀承交运罚 【2018】0000230 | 对刘玉华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64号)第四十五条一项 | 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 责令改正,处陆仟元的行政处罚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承德县人民政府或承德市交通运输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承德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18年9月28日
| 群众 | 男 | 车主兼司机 | |
8 | 刘淑红 |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 冀承交运罚 【2018】0000231 | 对刘淑红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64号)第四十五条一项 | 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 责令改正,处陆仟元的行政处罚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承德县人民政府或承德市交通运输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承德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18年9月28日
| 群众 | 女 | 车主兼司机 | |
9 | 宋长彬 |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 冀承交运罚 【2018】0000227 | 对宋长彬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64号)第四十五条一项 | 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 责令改正,处陆仟元的行政处罚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承德县人民政府或承德市交通运输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承德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18年9
月4日
| 群众 | 男 | 车主兼司机 | |
10 | 刘文双 |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 冀承交运罚 【2018】0000229 | 对刘文双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64号)第四十五条一项 | 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 责令改正,处陆仟元的行政处罚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承德县人民政府或承德市交通运输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承德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18年9月28日
| 群众 | 男 | 车主兼司机 | |
11 | 刁胜 |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 冀承交运罚 【2018】0000228 | 对刁胜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64号)第四十五条一项 | 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 责令改正,处陆仟元的行政处罚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承德县人民政府或承德市交通运输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承德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18年9月10日
| 群众 | 男 | 车主兼司机 | |
12 | 张春俭 |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 | 冀承交运罚 【2018】0000 | 对张春俭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35号令)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 承德县运输管理所 | 责令改正,处叁仟元的行政处罚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承德县人民政府或承德市交通运输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承德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18年9月28日
| 群众 | 男 | 车主兼司机 | |
13 | 尹传刚 | 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 | 冀承交运罚 【2018】0000203 | 对尹传刚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 | 承德县运输管理所 | 责令改正,处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承德县人民政府或承德市交通运输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承德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18年9月28日
| 群众 | 男 | 车主兼司机 | |
14 | 赵俊国 | 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技术等级评定车辆 | 冀承交运罚 【2018】0001240 | 对赵俊国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技术等级评定车辆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1号)第三十一条三项 | 承德县运输管理所 | 责令改正,处壹仟元的行政处罚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承德县人民政府或承德市交通运输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承德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18年9月10日
| 群众 | 男 | 车主 | |
15 | 承德县跃达运输有限公司 | 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技术等级评定车辆 | 冀承交运罚 【2018】0001241 | 对承德县跃达运输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技术等级评定车辆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1号)第三十一条三项 | 承德县运输管理所 | 责令改正,处壹仟元的行政处罚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承德县人民政府或承德市交通运输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承德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18年9月29日
| 群众 | 男 | 法定代表人 | |
16 | 承德鑫发矿业有限公司 | 未按规定装载、配载货物,超限超载车辆放行出厂 | 冀承交运罚 【2018】0000204 | 对承德鑫发矿业有限公司未按规定装载、配载货物,放行超限超载车辆出站 | 《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第三十条一项的规定 | 承德县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所 | 责令改正,处捌仟元的行政处罚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承德县人民政府或承德市交通运输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承德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18年9月29日
| 群众 | 男 | 企业负责人 | |
17 | 承德山中宝矿业有限公司 | 未按规定装载、配载货物,超限超载车辆放行出厂 | 冀承交运罚 【2018】0000205 | 对承德山中宝矿业有限公司未按规定装载、配载货物,放行超限超载车辆出厂 | 《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第三十条一项的规定 | 承德县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所 | 责令改正,处肆仟元的行政处罚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承德县人民政府或承德市交通运输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承德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18年9月29日
| 群众 | 男 | 企业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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