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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8年第四批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08日    来源:县住建局 【字体:  打印
县“双随机”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承德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承德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承县双随机办【20184号)及《2018年度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承县双随机办【20183号)文件的要求,为做好此次“双随机”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抽查部门依据部门职责编制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我县18家有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检查。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组织开展好此次检查,县政府成立“双随机”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住建局局长杨建光任组长,县住建局刘智英主任任副组长,其他监管部门主管局长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县住建局,负责此次联合抽查的牵头、协调工作。

 

 

三、联合抽查单位及具体分工

(一)联合抽查单位名单

    经承德县“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确定下列4个单位为2018年第四批“双随机”跨部门联合抽查单位: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物价局。

(二)具体分工

1、县住建局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五证”及销售信息公示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经营全过程中各环节办理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等情况的检查。

2、市场监管局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公示信息、登记事项和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的检查。

3、物价局负责:商品房明码标价和“一房一价”的检查。

4、城管局负责:是否按照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监督检查。

四、抽查时限及具体安排

(一)抽查时限

2018115日至1218日结束。

(二)具体时间工作安排

1.115日至119日,针对此项抽查事项,检查单位编制“两库一单”,即市场主体库、检查人员库(检查单位确定一线检查人员30人入库),汇总各部门编制《抽查事项清单》,在政府网公开。

2.1112日,召开“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抽取仪式,使用“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进行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随机匹配,此次计划抽取房地产开发企业6家。按部门职责在各部门上报的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2名,共8名执法人员开展本次抽查。以抽取的住建局第一人为组长,现场领取联合检查实地核查表格,由所抽取的各部门检查人员同时签字确认,并对抽查检查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31113日至1114日,检查组准备检查材料,熟知检查内容和依据。并由检查组组长负责逐家通知所检查的企业,下发《联合检查告知书》或电话告知,做好电话告知记录。

4.1115日至1128日,实施现场检查。由城管局、市场监管局出动2台执法车辆;检查组长召集检查人员,合理安排检查行程实施检查。

5.123日至1218日,检查组汇总检查情况,整理检查材料,并由检查单位针对检查结果,填制《联合检查结果公示报告单》报此次牵头联合检查部门县住建局,由牵头部门汇总检查结果统一在政府网站公示,各检查部门能公示检查结果的,在相应网站予以公示。

五、组挡材料(一企一档)

1.市场主体营业执照(检查组索取)。

2.市场主体基本信息表(市场监管局内网调阅)。

3.“双随机”联合抽查电话告知单(检查组检查前电话通知)

4.联合检查实地核查表(各检查部门同时填写)

5.“双随机”联合检查告知单(检查组入企后由企业签章后带回存档)。

6.照片、证据粘贴单(企业无法联系或不予配合的照片、证据粘贴到此单,并由检查人员填写说明。无法联系的企业住所已转租他人,需要新办企业的转租协议和营业执照等证据)。

7.联合检查结果公示表(检查部门检查后按检查结果填报)。

8.许可证件复印件。

9.检查部门检查时需要存档的各类材料。

六、工作要求

各参检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被抽取的检查人员,无故不得请假。对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检查人员同时到场,着装亮证,对所有检查的项目一次完成。并实行“一企一表”、“一表共用”即《联合检查实地核查表》。检查组检查完成后,各检查部门将检查结果填制《联合检查结果公示表》两份,由本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本部门留存一份,另一份于检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连同其他材料报县住建局。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检查部门应当按照相关依据予以查处。不属于本部门处理的,依法移送具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检查期间不得存在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按时限完成检查任务并认真填写各类检查表格、整理完善检查档案,“一企一档”,步步有痕迹,时时可追溯,并及时报住建局存档。

   

                                                      2018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