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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机构设置和职能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05日    来源:县城管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机构设置和职能

一、综合管理股

主要职责:负责与城管业务相关的文件起草、印发和业务文件的审核及上报下达、内外协调工作;负责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承办工作;负责与城管业务的机关行政事务、档案管理、人事劳资管理、服务接待、老干部管理、车辆管理、后勤保障及各项业务考核、来信来访等工作。

负责组织城管系统年度资金计划的编制、调配、使用和管理;负责工程建设资金拨付、预决算审批;协调做好与城管业务相关专项工程资金编报、申领、使用和管理;负责与城管业务相关的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的审核发放;负责资产、设备报批购置和调配;负责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局系统收罚项目资金及票据管理;负责城管系统财务统计和会计工作;负责对城管业务相关的独立核算单位的资产监督和财务审计。

二、法制宣传股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城管系统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联系媒体和社会宣传机构组织宣传,负责媒体监督内容的督办;负责与城管业务相关的新闻媒体开专题栏目;组织总结推广城管先进经验;负责与城管业务相关的局域网站管理、政府门户网站的管理。负责对城管系统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业务培训和普法工作;负责城市管理重大案件的审核把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及执法证件办理等工作;起草、制定城市管理执法文书、办案程序,论证、修订、审核城管执法方面规范性文件;负责与城管业务相关的进驻行政审批中心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工作。

三、城市规划监察大队

主要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对县城规划区内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案件进行查处。

四、环卫监察大队

主要职责:按照工作职能受理各类破坏环境的控告和举报,依法查处环境卫生管理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对环卫设施损坏案件的查处;依据《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负责建筑施工工地的管理工作。负责协管员队伍的管理,依法查处乱张贴小广告行为。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负责建筑垃圾的审批和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未经核准擅自处置、运输等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行为。

五、市容市貌管理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县城市容市貌的监管;负责监管“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负责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摆设摊点的监管;负责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监管。负责县城生活噪声、露天烧烤的监管。

六、数字化指挥管理股

主要职责:负责在授权范围内履行城市管理部(事)件的统一指挥,统筹管理和协调工作,具体负责城市管理部(事)件的受理、指挥、协调、任务派遣,督促检行维护,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组织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负责城市管理中信息采集,分类处理,报送的管理,负责城市管理问题的分解,责任认定,负责队伍的管理和建设工作。

七、医疗垃圾储运管理股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各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垃圾收集、运输工作;负责医疗垃圾处置费用的收取工作。

八、承德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城管局直属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法规,负责县城道路的清扫保洁工作;负责县城居民住宅小区和机关单位的垃圾清敛、清掏、清运及卫生处理费的收缴工作;负责县城公厕的建设管理、清掏、清洁保洁工作;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各餐饮单位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等工作,负责餐厨垃圾处理费用的收取工作。

九、承德县生活垃圾处理站(城管局直属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制定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工作的近期计划与远期规划;依据规划及相关行业标准,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实施建设与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做好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置工作;确保生活垃圾卫生填埋作业管理规范、技术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