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事项公示表(11月份治超站) |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执法依据 | 案件名称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 | 处罚事由 | 做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 处罚结果 | 救济渠道 | 结案时间 |
1 | 1308212600095451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种行为,第九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 冀H58925 | 高景力 | 擅自超限运输行使公路 | 承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罚款1000元,记6分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承德县人民政府或承德县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承德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18.10.31 |
2 | 1308212600095473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种行为,第九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 冀HG3555 | 刘树申 | 擅自超限运输行使公路 | 承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罚款300元,记3分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承德县人民政府或承德县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承德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18.11.1 |
3 | 1308212600095521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种行为,第九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 冀B3589E | 高双波 | 擅自超限运输行使公路 | 承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罚款500元,记6分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承德县人民政府或承德县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承德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18.11.3 |
4 | 1308022600220876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种行为,第九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 冀HD8617 | 王树奇 | 擅自超限运输行使公路 | 承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罚款300元,记3分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承德县人民政府或承德县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承德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18.11.23 |
5 | 1308212600096556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种行为,第九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 冀HK4407 | 吴春华 | 擅自超限运输行使公路 | 承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罚款500元,记6分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承德县人民政府或承德县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承德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18.11.30 |
6 | 1308212600096545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种行为,第九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 冀HD7853 | 孟凡雨 | 擅自超限运输行使公路 | 承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罚款500元,记6分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承德县人民政府或承德县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承德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18.11.30 |
7 | 1308212600096560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种行为,第九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 冀BY9053 | 杨海军 | 擅自超限运输行使公路 | 承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罚款1500元,记6分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承德县人民政府或承德县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承德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18.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