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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承德县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6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3日    来源:县发改局 【字体:  打印

 

 

武秀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落细落实“《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承德县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务服务质量,承德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实情,制定了有效措施推进相关工作。

2017年4月13日,县委、县政府以保护全县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创业者(以下简称市场主体)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制定出台了《承德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承县办字〔2017〕7号),利用一年时间,在项目落地、政务窗口服务、企业运营环境等8个领域23个方面进行了集中整治,整治行动明确了重点任务、工作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等,取得了较好效果。为持续巩固成果,2018年5月11日,县委、县政府依据《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承德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双创双服”活动,制定出台了《承德县2018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承县发〔2018〕14号),围绕政策完善创新、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快项目落地速度等方面继续开展6项专项行动,目前正在有条不紊推进(“承德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见附件)。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长期坚持的任务,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以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下一步,我县将积极探索健全更加完善、长效、系统的推进机制,进一步查找不足,梳理整改任务,创新营商机制,为构建和谐高效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制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

武秀丽委员,您的建议是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持续完善的智慧源泉,非常感谢您对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也对我们在办理提案过程中的不足之处表示歉意。

附件:承德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