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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事项公示表(运管所2018年12月份)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5日    来源:县交运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事项公示表(2018年12月份)
序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案件名称(违法行为)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处罚事由执法依据做出处罚决定的单位处罚结果救济渠道结案时间政治面貌性别工作单位及职务
1郑立华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冀承交运罚       【2018】0000237对郑立华未取得网约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网约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第三十四条一项承德县交通运输局责令改正,处壹万伍仟元的行政处罚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承德县人民政府或承德市交通运输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承德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18年12月04日
   
群众车主兼司机
2王贺然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技术等级评定车辆冀承交运罚       【2018】0001244对王贺然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技术等级评定车辆《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1号)第三十一条三项承德县运输管理所责令改正,处壹仟元的行政处罚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承德县人民政府或承德市交通运输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承德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18年12月03日
   
群众车主
3王晓军未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冀承交运罚       【2018】0000240对王晓军未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64号)第四十七条三项承德县交通运输局责令改正,处贰佰元的行政处罚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承德县人民政府或承德市交通运输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承德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18年12月12日
   
群众车主兼司机
4崔浩东未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冀承交运罚       【2018】0000239对崔浩东未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64号)第四十七条三项承德县交通运输局责令改正,处贰元的行政处罚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承德县人民政府或承德市交通运输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承德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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