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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水务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30日    来源:县水务局 【字体:  打印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按照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由承德县水务局办公室编制。本报告由前言、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说明和报告的情况等几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承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承德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一、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实施办法》,层层分解落实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明确责任,及时部署,健全制度,加强监督,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组织机构。为加强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姜奇山同志为组长,姜振文同志为副组长,以及局班子其它领导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确定办公室是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部门,负责政务公开、网站日常更新管理、信息宣传报送等工作。

(二)规范信息公开。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承德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做到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化、系统化。

(三)健全工作制度。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按照我县政府信息工作要求制定和完善了《承德县水务局政务公开制度》、《承德县水务局重大水利项目“七公开”制度》、《承德县水务局信息宣传考核制度》,做到凡是应公开的事项必须公开,采取多种公开形式,使政务公开规范化、程序化。同时加大全系统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力度,拓宽信息渠道,提高信息质量,使各级领导及时了解掌握我县水务工作动态,全面宣传报道水利建设事业取得的成就和经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计公开56条(行政审批类信息32条,公告公示类15条,财务类2条,媒体宣传类4条,处理政务信箱互动信息3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全局共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办结0件。

四、收费、减免及工作人员情况

   (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完全免费。

(二)工作人员情况。水务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1人。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0人。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出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政府信息资料的收集内容不够全面,信息量不够。

2、是政府信息公开在内容深度不够,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能力有待加强。

3、业务部门主动公开意识还需增强。

(二)改进措施:

针对2018年度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2019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强化主动公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梳理、深化本部门信息公开内容,确保该公开内容全部公开,涉密内容不公开。

2、突出重点内容。重点加强防汛抗旱信息、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信息、水资源和水环境信息、涉水行政审批信息等内容的公开。

3、加强学习培训。在今后一段时期内要对《条例》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干部职工执行《条例》能力,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