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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收费项目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19日    来源:县住建局 【字体:  打印

一、人防易地建设费

收费标准:《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我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行费[2017]203号):防护等级6B级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缴纳,收费标准为县(市)每平方米200元;防护等级6B级以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按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缴纳,收费标准为县(市)每平方米1170元;

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人民防空工程有偿使用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财税[2017]93号):人民防空工程有偿使用收入包括人民防空工程拆除补建补偿收入和人民防空工程有偿使用收入。人防部门采取资产评估等方式确定人民防空工程拆除补建补偿款数额;采取评估、公开招投标等公平竞争方式确定人防工程使用单位和使用价格;人民防空工程有偿使用收入属于政府非税收入,作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