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县政司字〔2019〕12号
承德县司法局
2019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工作计划
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的重大创新,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要求,是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探索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促进法律服务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加强对法律服务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规范司法行政日常监管行为,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实现科学、有效监管,根据国务院、省、市、县“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市、县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坚持“简政放权、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通过电子化手段实现按不同抽查类型、抽查对象及执法检查人员的随机抽查,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
二、工作任务
(一)认真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
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对照县级司法行政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我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抽查事项名称、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并及时通过县政府网站司法局局域网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两库” 调整机制
对随机抽查“两库”实行动态管理。一是完善随机抽查对象市场主体名录库,避免出现监管真空。二是完善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及时通过相关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严格按照随机抽查方式开展工作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依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分类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通过“双随机”抽查系统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名单。
2、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方式:根据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抽查事项,通过“双随机”抽查系统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每次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四)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要防止任意检查和执法扰民情况的发生,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根据我单位实际情况,计划于2019年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各开展随机抽查一次,每次抽查比例不低于30%,最后一次随机抽查确保全年累计抽查比例达到100%。具体抽查时间详见2019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随时进行动态调整(根据国发〔2019〕5号文件),以确保随机抽查工作的连续性和目标性。
(五)随机抽查方式
随机抽查可以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执法检查时,执法人员必须出示执法证件,执法过程做到全程留痕。
(六)及时公示随机抽查结果
积极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全程留痕、责任可溯”要求,及时做好抽查记录、留痕和工作档案归档等工作,并按规定将随机抽查结果及时通过县政府网站司法局局域网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管,实现执法公正、依法公开、阳光执法。
附:承德县司法局2019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
承德县司法局
2019年3月6日
2019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
序号 | 部门内部“双随机”抽查 | 是否计划组织开展部门间联合抽查 | |||||||
部门名称 | 抽查对象范围 | 抽查事项内容 | 抽查次数 | 拟抽查比例 | 拟抽查时间 | 是 | 否 | 拟联合的部门名称 | |
1 | 承德县司法局 | 辖区内法律服务机构 | 法律服务执业活动情况 | 3 | 30% | 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 | 否 | ||
2 |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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