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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承德县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化运行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5日    来源:县政府办 【字体:  打印

承县政办2019〕2号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承德县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化运行

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承德县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化运行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7日

 

承德县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化运行

实施方案

为了解决承德县房屋建设质量检测站(承德县平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检测公司)在“一问责,八清理”中的政企不分问题,落实工程检测主体责任,保证企业的生存和健康发展,根据上级建设、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以及十六届县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议定精神,结合工程检测的经营特点和专业要求,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以落实工程质量检测市场主体责任为目标,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进一步明确和理顺工程检测管理体制,建立定位准确、市场运营、科学准确、保障高效的检测服务模式,促进我县工程质量检测水平不断提高。

二、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共同监督的原则,建立政府领导,住建牵头,财政、人社、机构编制、审计等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工程检测市场化运作规范有序进行。

三、运作方式

根据平安检测公司经营特点和专业要求,拟采用租赁经营模式,选择行业内从事建筑相关的具有经济实力和社会影响力的企业租赁经营。租赁期限暂定10年,自2019年2月1日起至2029年2月1日止。租金实行按月缴纳制,用于解决遗留问题和相关费用等支出。租赁期间,承租企业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独立开展业务,实行企业化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承担民事责任。

四、企业资产处置方式

(一)平安检测公司现有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包括五项资质、公司信誉、潜在的经济价值等)在承租期内,由承租企业无偿使用和管理,并负责日常维修保养,并承担相关费用。承租期满,承租企业移交仪器设备完好程度不低于承租初期仪器设备资产评估值,有关费用自付。

(二)承租期内,承租企业保证县内检测业务正常开展,并积极拓展县外检测业务,保证五项资质完整(见证取样、主体结构、室内环境、使用功能、门窗检测)。承租企业以提供资产或资金质押的方式,来确保资质完整,每项资质提供200万元有效资产或100万元资金质押,如有资质被扣押、吊销等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情况,承租企业应承担相应责任,用质押物或资金抵顶恢复资质的所有费用,如不能恢复其资质的,由其承担所有在编人员至退休期间的一切待遇和支出。

承租期内,出租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对承租企业经营状况和资信情况进行年度监督检查,如出现影响资质情况发生的现象,可随时解除合同。

五、承租企业确定

针对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专业性特点,由住建局牵头组成考察组,财政、人社、编办、审计等单位参加,实地考察3家以上本行业内具有一级资质以上施工企业的经济、技术实力及工作业绩等情况,在综合考察的基础之上,通过邀请招标方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予以确定,同时,依据评估公司对质量检测站资产及运营情况的评估结果,确定租赁经营费用标准。

六、人员安置

承德县房屋建设质量检测站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24名,实有在编人员20名。目前实际支付工资待遇人员29名。

现有人员,由承租企业全部接收,并支付相应劳动报酬和职工福利等一切应享待遇。受聘职工保持原事业单位身份不变,工资待遇全部按照原标准支付;遇有工资调整、晋级、职称评聘等,一律按照人事、编制部门规定执行;职工工作、休假等时间和待遇按照劳动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为保障平安检测公司的平稳运行,根据承租企业需要,可设2年过渡期,现有在岗的全额事业检测人员,原则上不做调整,待承租方人员配备齐全后,实行双向选择,由住建局另行安置。

现有聘用人员,自租赁经营之日起,实行双向选择,按照劳动用工相关规定执行。需要解除原劳动合同的,由承租企业负担相关费用。

七、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强化领导。为确保我县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化工作的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住建、财政、审计、人社、编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协调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化运作工作。

(二)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化工作,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全力配合,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各自承担的任务,确保推行工程检测市场化工作圆满完成。

(三)全力推进,确保实效。按照工作目标要求,加强各个工作环节的衔接管理,统筹推进,确保工程检测市场化工作顺利开展。

《承德县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化运行实施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