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台账 | ||||||||||||||
序号 | 处罚文号 编号 | 案件名称 | 被处罚单位 | 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号码) | 违法事实 | 违反条款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 | 行政处罚的履行日期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和日期 | 案件类别 | 所属系统 |
1 | (冀承承)安监罚〔2019〕非煤001号 | 承德承钢黑山矿业有限公司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案 | 承德承钢黑山矿业有限公司 | 9113082166527847XR | 1、580平硐通往采区交叉点线缆标志不符合要求,缺少用途、电压、规格等标志牌;2、采场溜井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条第二款、《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6.5.2.8;《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 |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一)项(第1项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第2项问题)。参照原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结合《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 罚款已缴纳 |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 缴入指定账户 | 2019年5月22日 | 承德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5月13日 | 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类及安全生产警示标志类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