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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降低成本减轻负担促进实体经济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2日    来源:县政府办 【字体:  打印

承县政办字〔2019〕44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步降低成本减轻负担促进实体

经济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有效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2018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8634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降低成本减轻负担促进实体经济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冀政办字〔2019〕159 号和《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降低成本减轻负担促进实体经济企业发展的落实意见》(承市政办字〔2019〕4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持续降低企业税费负担

全面执行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严格落实国家优化调整增值税税率、支持创业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和中小微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和电网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提高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免税销售额。执行国家出台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对排放污染物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标准的执行减免环境保护税政策。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县科技局

落实涉企收费减免政策。动态修订调整我执行的全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延续执行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再降低25%政策。继续推进网络提速降费工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

加强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巩固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规范年活动成果,重点开展涉企保证金清理规范专项检查、交通环保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全县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治理行动,巩固县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零”政策,确保其他收费项目只减不增。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民政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二、不断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加强对制造业的金融支持。围绕落实《承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建设现代化工业体系实施方案》承县政201890,引导银行业加强重点领域金融服务。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对大数据与物联网等先进领域和滚动实施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给予中长期贷款精准支持。责任单位: 人行承德支行、县金融办、县发改局、县工信局

加大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专门的普惠信贷计划,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单户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采取自主支付方式。将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纳入中期借贷便利的合格抵押品范围。推行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业务,降低融资成本。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投放到企业农户 经认定的创新信贷产品,财政部门按不超过季度平均贷款余额3%的标准给予直接奖励。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责任单位:人行承德支行、县金融办、县税务局、县财政局

创新发展科技金融。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科技金融创新,开展知识产权、仓单、存货、保证保险等抵质押融资业务,推广和完善银税合作。落实排污权交易制度,支持开展排污权抵押贷款,探索建立排污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责任单位:县金融办、人行承德支行、县场监督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财政局

降低融资中间环节费用。加大监管力度,严禁“以贷转存”“存贷挂钩”等变相提高利率的行为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违规服务收费问题。实行差别化利率定价机制,缩减企业融资链条。组织开展对金融机构收费和执行贷款利率情况排查,清理资金“通道”和“过桥”环节。建立考核评价机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责任单位:人行承德支行、县金融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三、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压缩企业证照办理时间。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企业开办综合服务窗口,提供企业开办综合服务,办事流程改为一次提交、同步办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的流程。进一步简化从企业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必须办理的环节,将企业开办办理环节压成为企业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3个环节,按照《承德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沈程若干措施试行等六个“承德办事一次成”改革文件的通知》要求时限认真贯彻落实。积极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税务局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实行企业申请、受理、核准、发照、公示网上全流程办理,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事项“一次不用跑”或“最多跑一次”。实行建设项目环评网上审批,缩短环评审批时限,全县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报告表审批时限分别缩短至15个工作日、7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营造公平竞争场环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跨部门联合抽查,抽查结果全部公开。构建京津冀检验检测认证监管区域合作机制,开展三地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简化优化审批流程。严格执行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取消、下放目录,承接好级发证工业产品目录中试行简化审批程序改革的事项。积极推广企业税务发票“线上申请、快递送达”服务新模式。责任单位: 县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发改局、县税务局、县邮政公司

(四严禁环保“一刀切”。对重点行业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优先保障涉民生企业,对钢铁、建材、焦化、电力等实现超低排放企业免于错峰生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工艺技术先进、产品优质高端的行业环保“领跑者”企业不实施错峰生产。对环保达标、手续完备、产品场好的企业不予停产。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工信局

四、有效降低用人用能成本

降低人工成本。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将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可在5%至12%区间内自主确定,最高不得超过12%。继续执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调整政策。调整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由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降低至2倍。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残联、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降低用能成本。扩大电力场化交易规模和范围,在2018年16家电力直接交易企业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全部实行电力直接交易。加强管道燃气输配价格监管,从严核定天然气管输和配气价格,抑制层层加价,减轻企业用气负担。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五、加快降低物流成本

规范公路和车辆检审收费。规范公路治超执法,公示公路货运处罚事项清单及标准,严禁在省政府批准的联合治超站以外现场处罚超载货车。对于综检和安检的车辆,实行一次上线、一次检验、一次收费。责任单位: 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加快物流业发展。对纳入国家和省级物流产业聚集区新增物流仓储用地给予重点保障。到2019年12月31日前,对物流企业承租用于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的土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物流企业,可按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六、打造新业态降低成本

建设现代供应链体系。推进制造业供应链协同化、服务化、智能化,推动重点产业集群建设公共研发、检测和信息服务平台,引导制造业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加快发展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在制造业供应链的应用,支持先进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等生产企业,优化供应链业务流程,构建供应链一体化运作体系。责任单位: 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工信局

加快“互联网+先进制造业”新模式应用。积极推进个性化定制,智能化生产、服务化延伸、综合集成等新模式应用,加快推进企业上云,降低企业销售、生产、服务、运营、信息化和管理成本。积极培育“互联网+先进制造业”试点示范项目,促进企业提质增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商务局

加快推进企业联合研发。加强产学研对接,降低企业研发成本。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费用,按75%加计扣除,并将其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0年12月31日前,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企业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

县直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将政策宣传贯彻落实到企业。县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政策落实情况纳入重点督查范围,定期对县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县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3日


《关于进一步降低成本减轻负担促进实体经济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