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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承德县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0日    来源:县政府办 【字体:  打印

承县政办字〔2019〕50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承德县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承德县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实施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10

 

 

 

 

 

 

 

承德县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河北省教育厅、承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规范全县各类教育招生工作,有效缓解“择校热”,严格控制“大班额”,依法保障每个孩子接受教育的权益,促进各类教育均衡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坚持政府统筹,将各阶段入学工作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障。

坚持统一招生、划分学区、免试录取、就近入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

坚持公开招生信息,加强招生监督,规范招生行为,切实保障招生程序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二、招生安排

(一)幼儿园招生

1.招生年龄

招收满3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前出生)的幼儿。 

2.招生时间

秋季招生。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

3.招生计划

根据学位制定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额,小、中、大班一般为25、30、35人,混合30人。

(二)小学招生

1.招生年龄

招收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招生范围

1)学区小学:招收有本学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及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随迁适龄子女。

2)县城小学:招收在县城新兴居委会、花园居委会、中心街居委会、老街居委会、桥东居委会、杨村居委会、站北居委会、帝贤家园居委会、中道居委会、下板城村、东窑村、杨树林村、中磨村、胡杖子村、路通沟村等9个社区居委会和6个村(以下简称城区居住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3.招生方式

各学区由学区中心校统一招生,县城小学由教育和体育局统一招生。

4.招生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且提供相关材料经教育和体育局审验合格的均符合县城小学就学条件。

1)城区户口。具有承德县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审核时需提供与父母同户的户口本、父母结婚证、儿童出生证明、适龄儿童父母的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2)城区购房。2019年6月30日前在城区购房并居住的本县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审核时需提供与父母同户的户口本、父母结婚证、儿童出生证明、适龄儿童父母的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费、水电费、取暖费等缴费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进城务工。2019年1月1日以前有合法手续且在城区务工的本县户籍人员的随迁适龄子女。

审核时需提供与父母同户的户口本、父母结婚证、儿童出生证明、居住证明(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父母至少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务工证明、自2019年1月以来连续缴纳的“三险”(工伤、养老、失业)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进城经商。2019年1月1日以前取得城区内工商营业执照且在城区经商的本县户籍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审核时需提供与父母同户的户口本、父母结婚证、儿童出生证明、居住证明(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工商营业执照2019年1月以来连续纳税(或免税)证明及经营场所的物业费、水电费、取暖费等缴费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5)居住证。截止2019年6月30日前已持有《河北省居住证》的县外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审核时需提供与父母同户的户口本、父母结婚证、儿童出生证明、父母或子女本人《河北省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6)现役军人及军属烈属。驻承德县现役军人(含武警)和承德县籍且在城区居住的现役军人及烈士的适龄子女。

审核时需提供与父母同户的户口本、父母结婚证、儿童出生证明、军人证(或烈士证)、县城住所的水电物暖缴费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5.招生程序及时间

(1)学区小学

由学区统一安排

(2)县城小学

第一步网上预报名。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报名网站进行预报名。2019年6月15日—6月30日进行

第二步,提交材料。按招生条件到指定地点提交纸质材料进行审。2019年7月1日—710日进行

第三审核材料。教体局统一组织到各部门对家长提交的入学材料进行核查,确定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2019年7月11日725进行

第四步,分批招生。按划分的片区分批次招生。第一批:招收有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第二批:招收城区购房并居住的本县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驻承德县现役军人(含武警)、承德县籍且在城区居住的现役军人及烈士的适龄子女第三批:招收县内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和有居住证的县外户籍人员随迁适龄子女。2019年8月1日—8月10日进行。

各批次预报名入学人数超过片区内学校学位时,采取摇号方式招满计划人数,超出的适龄儿童由教体局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6.招生计划

1)学区小学

各学区中心校根据有关规定统筹规划辖区内完全小学或校点的招生工作,以服务家长为宗旨,打破乡镇村行政区划,遵照“就近的原则做好招生工作。

2)县城小学

实验小学440人,8个班;县一小220人,4个班;县二小440人,8个班;县三小165人,3个班;县四小440人,8个班。

(三)初中招生

1.招生范围

具有承德县学籍或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招生方式

1)农村初中

与学区中心校对应招生,整体接收,有效衔接。

2)县城初中

县二中招收实验小学、县一小、县二小、县四小的毕业生;县三中直接招收本校的小学毕业生和居住在铁道北有意愿的小学毕业生,根据学位情况适当招收毕业生较多的鞍匠学区、三家学区有意愿进城就读的毕业生;县四中招收下板城学区的毕业生和居住在八二铁路以东区域的有意愿的小学毕业生;县一中初中部招收县城小学、鞍匠学区、六沟学区、三沟学区、三家学区有意愿的毕业生;圣继学校面向县城小学和学区招生。

3.招生计划

1)农村初中

按规定范围招生。

2)县城初中

县二中招生1100人,20个教学班;县三中招生440人,8个教学班;县四中招生440人,8个教学班;县一中初中部招生440人,8个教学班;圣继学校招生1100人(本校420),本县生源比例不低于60%。

4.招生时间

统一在2019年7月67日进行。

5.招生程序

1)教育和体育局将小学毕业生名单电子档案下发至各初中,各校根据名单进行录取。

2)教育和体育局对各校录取结果进行审核认定,注册学籍。

(四)高中招生

普通高中招生按照《承德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承教基〔2019〕12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职教学校招生按照《承德县教育和体育局2019年职教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执行。

(五)特殊教育招生

对适龄残疾儿童视残疾程度做好特教学校入学工作,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组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与政府办分管主任任副组长、县财政、人社、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税务、信访、广播电视台、公安、宣传、街道办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承德县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域内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重要意义,各尽其责,全力配合,确保2019年招生工作圆满完成。

(二)落实部门职责

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对招生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公安局严格按照现行户籍政策对辖区内外来人口发放居住证,配合教育部门对学生家长户籍信息(户口本)的真伪进行审查;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教育部门对家长提供的房产证等进行审核;人社局协助教育部门核查外来务工人员的“三险”参保缴费情况;市场监管局协助教育部门对外来经商人员的《营业执照》进行核实;税务局配合教育部门核实购房发票、外来经商人员纳税等情况;信访局对信访反映的问题及时通报有关部门;财政局根据承德县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招生规模,核定各学校公用经费;城区街道办、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协助教育部门核实有关证明材料;县广播电视台负责对国家、省、市、县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

(三)加强政策宣传

招生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是提高全县教育均衡发展水平的基础环节。宣传部门、教育部门要通过各种媒介做好招生工作的政策宣传工作;教育部门要安排专人和热线电话为家长提供咨询服务,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四)严格纪律要求

1.坚持阳光运行,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做到招生政策、计划、范围、流程、时间和监督电话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教体局招生电话3011872;监督电话3017707。

2.招生过程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禁学校私自跨校招生,在招生过程中学生意愿为依据,严禁选拔性招生,严禁出现大班额,严禁设立“快慢班”“重点班”“特色班”“实验班”等。

3.对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承德县2019年县城小学划片招生范围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0


《承德县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