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台账 | ||||||||||||||
序号 | 处罚文号 编号 | 案件名称 | 被处罚单位 | 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号码) | 违法事实 | 违反条款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 | 行政处罚的履行日期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和日期 | 案件类别 | 所属系统 |
1 | (冀承承)应急罚〔2019〕尾矿003号 | 承德县金盈矿业有限公司柳条沟尾矿库未制定隐患整改方案 | 承德县金盈矿业有限公司 | 91130821070809892E | 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坝面排水沟局部破损)未按规定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整改结果也未记录。 | 《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 | 《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 | 罚款已缴纳到位 | 对该公司做出给予处人民币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总经理刘某某作出给予处人民币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缴入指定账户 | 2019年7月19日 | 承德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7月18日 |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