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事前公开

承德县财政局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 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02日    来源:县财政局 【字体:  打印

承县政财字〔2019〕38 号

承德县财政局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

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相关企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 2019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承财监[2019]16号)的文件精神,按照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检查范围、 检查时限

(一)检查时间。 从8月1日开始至8月15日为自查阶段,从8月16日至9月30日为重点检查阶段。

(二)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范围重点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对地方金融、扶贫、环保等行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围绕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专项检查。

(三)检查时限。 2019年1-7月份的账务及相关资料,有必要可追溯至以前年度。

二、检查的重点和内容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及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宏观调控重点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要求,选取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心的热点,围绕打赢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效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落实脱贫攻坚政策,精准脱贫,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开展地方金融、扶贫、环保等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围绕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开展代理记账机构专项检查。组织我县代理记账机构全面自查,在全面自查基础上,抽取2家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其执业质量、执业资格等情况。

三、检查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结合自身实际,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主管部门应对下属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督促全面自查、对自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应对相关情况进行全面整理汇总,认真撰写自查自纠报告及相关报表,报告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按照时间节点及时上报。自查报告(含电子版)统一于8月15日前,报送县财政局监督检查股。邮箱:cdxjdj2016@163.com  电话:3019658

县财政局将在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进行重点检查。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开展检查工作重要性,务必精心布置安排,提前做好迎检准备工作。检查中,要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及时、全面、客观地提供相关资料,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对未进行自查自纠的单位,将进行暂停相关业务办理、通报等处理处罚。

承德县财政局

2019年8月1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承德县财政局                            2019年8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