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台账 | ||||||||||||||
序号 | 处罚文号 编号 | 案件名称 | 被处罚单位 | 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号码) | 违法事实 | 违反条款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 | 行政处罚的履行日期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和日期 | 案件类别 | 所属系统 |
1 | (冀承承)安监罚〔2019〕非煤002号 | 承德县永鑫矿业有限公司未制定段家沟饰面花岗岩矿复工复产方案案 | 承德县永鑫矿业有限公司 | 91130821308492670Q | 承德县永鑫矿业有限公司未制定段家沟饰面花岗岩矿未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已经恢复生产 |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三条 |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九条第(六)项 | 罚款尚未缴纳 | 该公司处人民币贰万元罚款,给予总经理徐艳龙人民币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缴入指定账户 | 自2019年9月16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承德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9月16日 |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类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