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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承德畅春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智能卡研发和生产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2日    来源:县行政审批局 【字体:  打印

承县审批社会审字〔2019〕76号

承德县行政审批局

关于承德畅春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智能卡研发和生产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承德畅春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审批〈承德畅春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智能卡研发和生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请示》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该项目位于承德县六沟新兴产业聚集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厂房、办公楼、库房及附属用房等,总建筑面积15071.85㎡。项目规划占地面积2.00hm2,建设期间土石方总量为1.10万 m3,其中挖方量约为0.55万 m3,填方量约为0.55万 m3。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建设工期为2018年9月至2020年11月,共计14个月。

二、基本同意方案报告表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防治目标和防治措施布局,可以作为本项目开展水土保持工作。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结果,工程在预测时段内新增水土流失量62.01t,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防治责任面积为2.00hm2。

四、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的编制依据和方法,该工程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为39.52万元。

五、建设单位在本工程建设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按照批复的方案落实资金、管理、监理、监测等保障措施,做好工程设计、招投标和施工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做好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及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报告。

(三)建设单位要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四)建设单位在水土保持工程完工后,要在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前,依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的意见,自行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向社会公开并向承德县水务局报备。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