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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第二次“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2日    来源:县人社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第二次“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根据《承德县2019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承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承县人社〔2019〕7号)文件要求,结合市人社局关于转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开展2019年度保障非农民工劳动者工资支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我局于12月份开展2019年第二次“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工资支付及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申报、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及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

二、检查范围:非农民工劳动者领域,形成规模用工(10人)以上企业全部进行检查。

三、确定执法检查人员数量:全局执法人员抽取4名,分为2个组,每组第一人为组长。

四、编制抽查事项清单:由政策法规股编制抽查事项清单,在政府网公开。

五、电话告知:由抽查组组长逐户通知被检查的企业,下发《检查告知书》或电话告知,做好电话告知记录。(电话告知记录表见附表 )

六、抽取仪式:12月3日召开抽取仪式。现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执法检查人员当场签字。并由劳动监察股股长李红梅结合平时执法检查和本次“双随机”抽查要求开展执法培训。(照片:会标、抽取情况、全程录像、被抽取人员签字)

七、检查阶段:12月9日至12月20日,对全县形成规模非农民工劳动者领域的工资支付及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申报、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及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政府网站公开,撰写检查总结,并整理归档。

八、工作要求:被抽取的检查人员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无故不得请假。检查人员实施检查时,要同时到场,出示证件,对所有检查的项目一次完成。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按照有关程序移交案件线索,依法移送具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检查期间不得存在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要按时限完成检查任务并认真填写各类检查表格、整理检查档案及时上报。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