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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家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9日    来源:八家乡 【字体:  打印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的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的获取所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县要求,特编制本指南。 

一、八家乡政府信息分类   

八家乡政府信息分为三类: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乡政府及各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二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乡政府及其部门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三是不予公开的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八家乡政府公开信息编排体系 

(一)八家乡政府公开信息使用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序号、单位、类别、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公开范围、公开程序、责任部门、详细信息等。

(二)编排体系描述

1、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2、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

3、公开时限。公开时限是指信息公开的期限。分为常年公开、及时公开、限时公开。 

4、公开范围。公开范围是指信息公开的界限。如何面向全社会、面向申请人等。    

5、公开程序。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政府信息通过广播、闭路电视、信息公开栏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1、主动公开范围。乡政府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八家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

 2、主动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信息公开栏的形式。

 3、主动公开时限。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乡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乡政府申请相关信息。

1、受理机构。乡政府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八家乡政府办公室;办公地址:八家乡政府;邮政编码:067499;联系电话:3059501;传真号码:3059501

2、公开范围。申请人需要向政府公开以外且不属于《条例》第七条、第八条和第十四条关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3、公开程序。

(1)申请的提出。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八家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申请方式。当面申请,申请人领取申请表后,向办公室提出当面申请。

(3)申请的处理流程。 审查,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有效证明的申请表应及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答复,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答复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期15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申请内容含有不应当公开的信息,能够做区分处理的,将可以公开的部分提供给申请人;属于不予以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以公开的理由; 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名称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并做好解释工作;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做出更改、补充。

四、不予公开信息的处理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