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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承德县发展和改革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9日    来源:县发改局 【字体:  打印


局各股室:

   现将《承德县发展和改革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承德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1月29日

承德县发展和改革局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国办发〔2018〕118号),按照《河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承德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和《承德县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在本单位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和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任务措施

深化拓展改革成果,“三项制度”在县发改局行政处罚、行政检查中全面推行、深入规范、不断健全,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局机关有效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深入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

1.统一建章立制。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承德县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结合县发改局实际,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运行机制。

2.加强事前公开。主要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动态调整。

(1)结合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罚没清单等,编制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等须事前公开的内容,经县政府法制部门审核后在县政府政务网站予以公开。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编制本部门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具体操作流程。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机构、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

(4)根据行政执法证件审核发放情况,编制《行政执法人员清单》,明确执法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证件编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等内容,在县政府政务网站上进行公开,实现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开透明,网上可查询,随时接受群众监督。

3.规范事中公示。主要是在执法过程中主动亮明身份,做好告知说明工作。

(1)县发改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要按规定出具省发改委统一制定的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2)发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检查、调查等执法活动,要主动亮明身份,出示省政府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证件。

(3)县发改局执法人员的办公场所,要明示工作人员单位、姓名、职务、执法种类和服务事项等信息。

4.推动事后公开。主要是按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决定、执法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有关规定,在县发改局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中,明确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程序和公开期限等事项,确保应当公开的执法结果都向社会主动公开。

5.创新公开方式。

(1)按“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加强门户网站、服务窗口建设,探索运用微博、微信、APP等载体,全面、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拓宽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查询。

(2)积极探索建立办公自动化系统(或执法办案系统)与县政府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数据交换机制,实现执法信息向公示平台的即时推送。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县发改局行政执法人员要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修订完善制度。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承德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按行政处罚的执法类别,修订完善本部门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绘制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流程图,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

2.规范文字记录。以省发改委制定的本系统各类执法文书范本(或县法制办统一印制的执法文书)和电子信息格式为依据,规范开展文字记录工作,并按执法案卷标准制作、管理和保存执法卷宗,积极推行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电子化。

3.推行音像记录。对行政执法行为中容易引发争议的关键环节,要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1)结合执法工作实际,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进行音像记录的关键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

(2)要严格按照本部门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和《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规范开展录音、录相、照相、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和全过程音像记录工作,并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3)按照省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和省发改委确定的本系统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标准及比例配备音像记录设备,并制定使用管理办法和监督规则。

4.提高记录信息化水平。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结合办公自动化和执法办案系统建设,积极探索运用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不能删改的记录方式。逐步推进全过程音像记录的即时上传云存储模式,实现执法全过程同步网络管理,提高行政执法记录的信息化水平。

5.强化记录实效。建立健全县发改局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加强全过程记录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县发改局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

1.健全审核制度。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承德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修订完善县发改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

2.落实审核主体。

(1)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为县发改局法制机构。县发改局要根据省法制审核人员配备办法规定的法制审核人员配备比例标准和国家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占法制审核人员的比例,配备和充实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法制审核人员,确保法制审核人员数量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2)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积极推行“互联网+培训”、案例教学等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3)根据《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冀办发〔2016〕66号)要求,建立健全县发改局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组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协助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3.确定审核范围。

(1)根据县发改局的特点,结合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明确界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范围,编制行政处罚行为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2)创造条件积极扩展法制审核范围,探索对法定简易程序以外的所有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

4.明确审核内容。重点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应审核的内容。

5.细化审核程序。根据县发改局实际,分执法类别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法制审核意见与拟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决策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事项,规范法制审核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

1.制定方案。根据省、市、县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县发改局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报县法制办备案。

2.加强培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三项制度培训,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制定修订制度阶段

1.及时制定或修订各项制度文件。根据省、市、县政府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制度文件,结合发改工作实际,不断完成细化完善本部门有关制度、清单、流程图等工作。

2.开展工作指导。将有关制度编辑形成执法工作手册报县法制办备案。

(三)全面实施阶段

1.规范实施。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按照新修订完善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全面、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对重点执法行为进行重点规范,对薄弱执法环节不断健全强化。

2.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县政府的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检查。

3.优化提升。县发改局要总结分析在三项制度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对典型经验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

(四)总结成效阶段

县发改局要对本地本部门推行三项制度实施工作情况组织自查,按要求将三项制度实施工作总结报送县法制办。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推行三项制度的重要作用,把三项制度的推行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县发改局成立由陈德胜局长任组长,郑利国、庞薇、杨广蕊、翟强、王秀芬、王凤辉、柴秀国、张百荣、王福余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承德县发改局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体改股,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局办公室、财务股负责推动三项制度施行的经费保障。

(二)强化统筹衔接。开展“三项制度”深入推进工作,要与今年开展的三深化三提升、双创双服、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等政府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相结合,在原有推行三项制度的基础上规范完善,着力解决行政执法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强化督促考核。建立推进“三项制度”工作台账,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力度,确保“三项制度”推行取得实效。

附件:承德县发展和改革局推进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成

员名单


附件:

承德县发展和改革局

推进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德胜(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郑利国(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  组  长:庞  薇(国民经济动员办主任)

杨广蕊(项目办主任)

翟  强(主任科员)

王秀芬(主任科员)

王凤辉(主任科员)  

柴秀国(正科级待遇)

张百荣(副科级待遇)

王福余(副科级待遇)

成     员:吴  刚(办公室主任)

王迎春(财务股股长)

贾淑杰(县委财经办秘书股股长)

          祝  滕(国民经济综合股股长)

李永宏(固定资产投资股股长)

赵  枫(农经股股长)

王少鹏(产业协调股股长)

张  玉(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股股长)

李立波(环资股股长)

张杏伟(体改股股长)

王兆辉(价格股股长)

王耀军(项目办管理股股长)

孙树然(项目办综合协调股股长)

张  扬(经济运行调节股股长)

赵小勇(价格认证中心主任)

刘  杰(机关党委副书记)

寇永猛(易地扶贫搬迁办办公室主任)

邹庆辉(高铁办办公室主任)

徐维维(双创双服办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体改股,办公室主任由张杏伟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