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工业企业料堆场扬尘管理行政处罚
第十一条《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第八十四条的行政处罚
(一)处罚依据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第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企业料堆场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由县级以上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其停工整治。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二)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基准
1. 未按有关规定要求配备相应的扬尘防治设施的,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罚,主要包括:
(1)密闭输送物料未在装卸处配备吸尘、喷淋设施的,责令改正并处1-3万元罚款。
(2)未按规定设置洗车平台的,责令改正并处1-3万元罚款。
(3)应建设喷淋系统的物料堆场未建设喷淋系统的,责令改正并处3-5万元罚款
(4)应建设防风抑尘网的物料堆场未建设防风抑尘网的,责令改正并处6-8万元罚款;
(5)应入棚、入仓的物料堆场未采取入棚、入仓方式存储的,责令改正并处8-10万元以下罚款;
2. 按有关规定配备了相应的扬尘防治设施,但设施建设不符合有关要求的,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罚,主要包括:
(1)喷淋系统建设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责令改正并处1-3万元罚款;
(2)入棚、入仓存储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责令改正并处3-5万元罚款;
(3)防风抑尘网配备喷淋装置建设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责令改正并处3-5万元罚款。
3. 按有关规定配备了相应的扬尘防治设施,设施建设符合有关要求但扬尘管理等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罚,主要包括:
(1)在露天装卸物料时未采取洒水、喷淋、吸尘等抑尘措施的,责令改正并处1-3万元罚款。
(2)洗车平台未投入使用的,责令改正并处1-3万元罚款。
(3)未按规定遮盖、围挡或喷洒抑尘剂的,责令改正并处1-3万元罚款。
(4)喷淋系统未按时开启的,责令改正并处1-3万元罚款;
三、违反多项要求的,罚款数额累加计算,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企业喷淋系统不按时开启,按未建设喷淋系统处罚,洗车平台未投入使用和临时堆场未遮盖、未喷洒抑尘剂的,按对应条款最高处罚额度处罚。
五、企业料堆场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执法检查要点一览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
检查要点
1
防治设施配备情况
现场检查
(1)密闭输送物料是否在装卸处配备吸尘、喷淋设施。
(2)是否按规定设置洗车平台。
(3)应建设防风抑尘网的物料堆场是否建设防风抑尘网。
(4)应入棚入仓的物料堆场是否棚化仓化
2
防治设施技术规范符合情况
查阅档案
现场检查
(5)检查企业料堆防尘网、棚化仓化设施是否经过有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
(6)检查企业料堆防尘网、棚化仓化设施是否经过验收,达到环保要求。
3
料堆场扬尘管理情况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
(7)在露天装卸物料时是否采取洒水、喷淋、吸尘等抑尘措施。
(8)洗车平台是否投入使用的。
(9)是否按照规定遮盖、围挡或喷洒抑尘剂。
(10)喷淋系统是否按时开启。
检查通知书
编号:
(被检查企业全称):
根据《》第条、《》等相关规定要求,我机构定于年月日,对贵公司进行工业料堆扬尘防治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你企业负责人或委托人、节能环保管理负责人及与料堆扬尘治理相关的人员到场配合监察工作。
检查内容
被检查企业需提供的材料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 箱
工业料堆扬尘治理领导小组(公章)
年 月 日
注:1. 接到本通知书后请及时与本机构联系。
2. 本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被检查企业,一份存档。
执法检查现场告知书
编号:
(被检查企业全称):
我们是××市工业料堆扬尘防治情况检查组检查人员,行政执法证编号为。依据《》第条和《检查通知书》(编号:)等相关规定要求实施此次检查,现向贵公司告知情况如下:
一、工业料堆扬尘治理检查人员应当两人以上实施现场检查,并向被检查企业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
二、工业料堆扬尘防治情况检查人员在执法中不准接受礼品、礼金、礼券,不参加宴请或营业性娱乐活动,不准利用工作之便承接中介项目、参与营销活动。工业料堆扬尘防治情况检查人员对被检查企业合法的技术及经营管理情况有保密义务。
三、贵公司有权对工业料堆扬尘防治情况检查过程进行监督,对工业料堆扬尘防治情况检查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可向举报投诉,地址:,举报电话:,邮箱:。
四、对本次检查,贵公司是否有要求回避的检查人员。□是 □否
五、贵公司应当配合工业料堆扬尘防治情况检查,无正当理由拒绝、阻碍工业料堆扬尘防治情况检查工作的,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告知人(签名): 被告知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