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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03日    来源:县住建局 【字体:  打印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方案》、《承德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编报2020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开展,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细化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即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在2019年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的基础上,将此项工作理念渗透到日常监管的各项工作中,实现双随机抽查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跨部门联合抽查次数全年不少于1次,逐步推进常态化开展。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部门“一单、两库、一细则”。进一步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要依法梳理“一单”,全面对照《河北省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结合“三定”职责和执法依据,梳理检查事项,形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按照国务院及各部委、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商事制度改革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要求,及时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内容进行调整、补充、完善,按程序报批后向社会公布。要科学管理“两库”,将监管职责范围内的监管对象全部纳入检查对象名录库,并及时更新纳入新设立的市场主体和监管对象;综合考虑部门执法队伍实际、内部职能划分、执法人员分工等因素,科学划分执法人员类别,将在执法岗位上持有执法资格证的执法人员全部纳入执法人员名录库。要严谨规范“一细则”,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适用的检查对象、抽查比例、抽查频次、检查方式、结果处置、信息公开等内容,严格具体操作规程和检查标准,形成程序规范、具有可操作性的抽查工作细则。

(二)推动随机抽查常态化。对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检查,一律不得擅自开展。对法律法规规定的检查事项,实施随机抽查监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合理安排抽查比例和频次,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及时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树立“抽查结果未公示视为未完成抽查”的观念,实现抽查检查、结果录入、会商研判、审核批准、公示发布等环节的制度化。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同时还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投诉举报、转办交办和大数据分析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风险点及时处置、妥善解决。

(三)推动跨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根据联合抽查需要,对相关职能部门的“一单、两库、一细则”进行整合,形成适用于联合抽查的“一单、两库、一细则”。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实施抽查监管,一次抽查完成多个检查任务,从而达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的目标。实现部门间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避免重复检查增加企业负担。根据监管领域实际状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原则上每年我局要牵头组织一次跨部门联合抽查,全年组织次数不少于一次。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局党组将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协调配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涉及层级多、范围广、领域多,组织协调任务繁重。各执法股室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形成联合监管工作合力。

(三)统一监管服务。加大推广“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系统”,确保抽查检查结果自动归集到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公示。在双随机抽查工作中,各执法股室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洁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附件:“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  

承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