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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承德县重点企业设立“政府工作服务站”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05日    来源:县政府办 【字体:  打印

承县政字〔2020〕3

 

承德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承德县重点企业设立“政府工作

服务站”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承德县重点企业设立“政府工作服务站”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承德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2

 

 

 

 

承德县重点企业设立“政府工作服务站”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承德县办事一次成”改革目标,持续优化全县营商环境,加快项目落地,深入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服务意识,为企业送服务、解难题、谋发展,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承德县“走千企,帮万家”活动实施方案》(承县办文〔2018〕94号)和《承德县继续实行县级领导“4+N”包保制度》(承县办文〔2019〕7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在我县重点企业设立“政府工作服务站”,向企业派驻“政府工作服务代表”。为保障“政府工作服务站”顺畅运转,加强对“政府工作服务代表”管理,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政府工作服务代表”采取流动派驻与定点派驻相结合,定点派驻为主的工作形式,“政府工作服务代表”与原单位脱钩专职从事“政府工作服务站”驻站工作,不插手企业管理事务、不享受企业福利待遇、不参与企业管理、不干预企业的经营决策,仅代表政府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各类涉及政府层面事务。县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驻企“政府工作服务代表”日常管理、检查考核、年度工作评比等工作。

二、选派方式

“政府工作服务代表”要求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基层工作经验丰富,比较熟悉企业工作,有一定的开拓创新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复杂问题。“政府工作服务代表”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做调整,选派工作要坚持从企业需求出发,对不同类型的企业,统筹安排干部资源,提高干部与企业结对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具体职责内容

(一)收集反映问题。“政府工作服务代表”要深入企业,充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动态,积极主动参加企业高层会议(每季度不少于1次),收集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涉及政府层面的困难和问题,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特别是在金融扶持、市场开拓、人才培训、科技孵化、手续办理、信息化应用、技术支持、品牌培育、创业创新、经营管理、信息咨询等方面,要进行重点调研和扶持。

(二)梳理汇总上报。“政府工作服务代表”收集企业反映的问题后要认真梳理,及时上报县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协助县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研究制订解决方案。县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要按照《“中心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实施细则》工作流程办理,切实为企业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反馈办理情况。“政府工作服务代表”要对企业反映问题办理情况全程跟踪、督办,实时掌握部门办理进展,协助双方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并向企业反馈办理动态、结果。

(四)宣讲惠企政策。“政府工作服务代表”要主动学习、提供政策变化、市场需求等方面信息,结合企业具体情况,开展国家、省、市县出台的各项涉企政策宣讲,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及时、准确、有效地传递给企业能用、管用、适用的惠企政策,指导企业用活、用足、用好项目审批、土地供给、银行信贷、政策补贴、企业技改、涉企减税降费等方面政策,有针对性地为企业在生产经营、转型升级等方面提供服务。

(五)总结工作成效。“政府工作服务代表”在及时传递企业诉求做好服务工作的同时,要善于总结归纳,针对企业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亟待政府出台政策解决的特殊问题、历史遗留的疑难问题做好调研,并有针对性提出建议意见,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对于日常办理问题做好记录,做到“办一事、懂一事、通一事”,及时总结、提炼企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典型。“政府工作服务代表”于每季度末月5日前向县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上报本季度工作内容及工作建议,驻企服务期结束后,代表要对年度工作进行总结。

四、工作机制

(一)专题例会机制。由县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牵头,邀请相关县领导、有关部门和企业负责人、“政府工作服务代表”参加,通报交流驻企工作开展情况和交办问题办理情况

(二)“中心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规范“政府工作服务站”工作流程,按照一般性日常问题、多部门交叉问题、重大复杂问题对代表收集的问题分类处理,协助中心转办、跟踪督办。

(三)督导考核机制。由县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定期通报“政府工作服务站”工作进展情况,并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入驻企业根据“政府工作服务代表”在本企业的工作业绩表现、企业职工反映等综合情况,对“政府工作服务代表”提出评议意见,由县企业发展服务中心集中对“政府工作服务代表”考核内容进行综合考评(并将考评情况通报原单位,原单位不再进行考核评价),确定考评等次,将考核情况、考评结果报县政府统一审定。驻企“政府工作服务代表”考核表存入本人档案,考核结果作为评聘职务、评优的重要依据。对优秀驻企“政府工作服务代表”经研究给予奖励。

五、日常管理

派驻企业要积极支持配合开展工作,提供专门的办公场所,挂牌成立“政府工作服务站”办公室,“政府工作服务代表”与原单位脱钩专职从事“政府工作服务站”工作,首批驻企代表派驻时间为一年。

县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要做好“政府工作服务代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服务举措,为其工作、生活创造有利条件。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通过召开座谈会、工作例会、谈心谈话以及督查等形式,了解和掌握“政府工作服务代表”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

六、工作待遇及考核奖励

“政府工作服务代表”在驻企期间,原单位职务、职级、工资待遇等保持不变。 
    “政府工作服务代表”深入企业开展工作期间,必要的工作经费支出,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进驻企业负责同志共同审核报县政府批准后,由财政专项经费中列支。

由县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定期通报“政府工作服务站”工作进展情况,并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并根据工作实绩开展“政府工作服务代表”专项考核,评优劣、定奖惩,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考察、年度考核定档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七、具体工作安排

从全县重点企业中选取家企业设立承德县第一批“政府工作服务站”(名单见附件1),并明确从县人大、县档案、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审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抽调工作人员进驻。

在对第一批“政府工作服务站”总结提升的基础上,逐步推进第二批“政府工作服务站”的建设。

附件:1.承德县第一批派驻“政府工作服务站”企业名单

      2.问题反馈及整改落实

      3.承德县“政府工作服务代表”考核办法

      4.承德县“政府工作服务站”工作流程

5.承德县“政府工作服务站”工作流程图


政策解读:《承德县重点企业设立“政府工作服务站”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