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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14日    来源:县司法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由承德县司法局办公室编制。本报告由前言、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情况、其他需要说明和报告的情况等几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起至20191231止。本报告可在承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承德县人民政府”http://www.cdx.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规划总结”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承德县司法局办公室,电话:0314-3011233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1.始终坚持以上率下,把班子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班子成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驾驭全局的能力普遍提高,班子内部更加团结、重大事项决策更加民主,班子整体活力不断增强。2.全年累计组织党员干部职工集体学习32次,专题研讨6次,开展党员慰问活动3次,切实增强了党员干部职工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提高了服务大局能力。

(二)规范信息公开。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承德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做到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化、系统化。

(三)健全工作制度。抓机关作风整顿。制定了《承德县司法局关于落实巡视整改实施方案》明确了任务分工,强化了工作措施,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头抓、全体干部共参与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的责任感,形成了风清气正、思上进、干事业、促发展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平台建设。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县政府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整合升级,积极完善栏目设置,注重日常维护,确保网站高效运行,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了信息公开平台和门户网站协调统一、相互补充的工作新局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2019111231,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计公开36条信息。

   (二)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任务的落实

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并向社会公布。2019年在县政府人民网公开双随机信息14条,并牵头单位双随机工作及做好信息公示。其中公证服务收费依据。河北省物价局、 河北省司法厅冀价经费字[1999]7号。发布日期1999129执行日期199921;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河北省物价局、 河北省司法厅冀经费字【2006】第45发布日期20061130 执行日期:2006121;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河北省物价局、 河北省司法厅冀价行费[2011]18发布日期2011年五月19执行日期:201171;法律服务所收费标准  河北省物价局、 河北省司法厅冀价经费字[2002]36号。发布日期2002115执行日期1999115

 三、收费、减免及工作人员情况

(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完全免费。

(二)工作人员情况。全县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1人。

四、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政协委员提案0件,呈办并及时答复回访0件。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基层基础工作力量薄弱。社区矫正工作面临任务大、人员力量不足。村级人民调解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司法行政工作业务经费不足目前我县社区矫正人员达300余人,每年还要办理大量法律援助案件,面临着工作人员少、工作量大、工作经费缺的问题三是全县普法工作开展不够平衡,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法治创建工作和普法阵地建设有待加强。

下步改进措施

(一)全面加强基础工作。重点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资金、装备、补贴向基层倾斜,真正优化基层所工作环境。实行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司法所制度,督导检查和发现解决基层所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

1、社区矫正工作要全面落实安全管控。一是加强矫正人员监管,落实各项制度,严控犯罪率。二是防控风险。发挥好村级矫正小组作用,确保矫正人员不参与群体事件、非访,真正管控好特殊人群。三是做实做细基础工作。严格各环节监管,确保不出现漏管、脱管,不发生失职、渎职问题。

2、强化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一是加强村级调解组织建设,落实对调解员办案补贴,调动基层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二是规范案件审查、调处、回访各环节流程,做到依法规范调解。三是适时总结人民调解工作的典型经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3、扎实开展“七五”普法工作。认真落实“七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组织普法成员单位开展好“12.4全国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月普法宣传活动。成立普法讲师团,加大以案释法培训力度。

4、发挥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在维护稳定中的职能作用。一是做好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和矛盾化解工作,督导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二是发挥好公证在拆迁、征地、重大项目建设中的评估、证据保全作用,做到服务中心、服务大局。三是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法律援助意见,为困难群体、特殊人群提供法律服务;配合政法委、信访局做好重大疑难纠纷调解,维护社会稳定。

(三)加强司法行政队伍自身建设

一是领导班子带头示范、以上率下,打造成一支务实、干事队伍。二是落实责任,严格制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抓好机关干部树形象、做表率、转作风、办实事、提素质专项行动。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制度约束,严格干部工作考核,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