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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行政审批局 关于河北绿草地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宽温新型稀土锂离子电池工程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14日    来源:县行政审批局 【字体:  打印

承县审批社会审字〔2020〕16号

承德县行政审批局

关于河北绿草地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宽温新型稀土锂离子电池工程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河北绿草地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河北绿草地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宽温新型稀土锂离子电池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请示》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评审会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该项目位于承德县三沟镇北孤山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生产车间、办公生活辅助设施等,工程总占地面积10.50hm2,建设期总土石方量为19.60万m3,其中开挖方量为13.75万m3,回填方量为5.85万m3,弃方7.90万m3。项目总投资54000万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5797.56万元。本项目为建设类项目,方案编制深度为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水平年为2022年。

项目区地处北方土石山区,位于滦河流域老牛河支流,土壤侵蚀类型为水力轻度侵蚀,属燕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水土流失防治目标采用北方土石山区一级标准。

二、基本同意方案报告书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防治目标和防治措施布局,可以作为本项目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和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和方法,预测时段内新增水土流失量294.18t,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防治责任面积为10.50hm2。

四、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的编制依据和方法,该工程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为88.24万元。

五、建设单位在本工程建设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按照批复的方案落实资金、管理、监理、监测等保障措施,做好工程设计、招投标和施工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做好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及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报告。

(三)建设单位要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四)建设单位在水土保持工程完工后,要在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前,依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的意见,自行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向社会公开并向承德县水务局报备。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