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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统计局 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 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2日    来源:县统计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统计局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行为,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开展,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细化完善“一单、两库、”(即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统计工作流程,把随机抽查作为开展统计监管执法工作的主要方式,切实加强基层统计“双基”建设,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二、主要工作任务

继续贯彻落实现执行的“双随机”抽查事项,并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使之逐步成为日常监管的主要方式。

()科学合理制定随机抽查年度工作计划

依据本部门职责,结合工作重点、行业领域、当地政府的工作要求等,本着统一组织、均衡开展、全面覆盖的原则,认真谋划本部门年度抽查工作,要协调本部门内部各专业业务条线,做到内部联合抽查,防止单一事项的检查和各自为政的检查。同时加大对抽查结果的公示力度,确保实现抽查结果和处理结果的依法公示。

()进一步健全完善随机抽查的制度机制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随机抽查的制度机制,不断提高抽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不断提高抽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工作相关制度机制,实现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审核批准、公示发布等环节的制度化、标准化,建立起一套科学严谨规范的统计工作程序。

(三)继续建立健全“一单两库”

1.完善“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结合日常监督管理需要,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2.完善市场主体名录库。立足职能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名录信息包括市场主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电话等内容。

3.完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统计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为基础,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

4.进一步实行动态管理。对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加大抽查宣传、业务培训力度,规范执法检查流程

1.积极开展统计联合检查。合法合理确定检查事项,依法依规开展各项检查。按照“双随机”要求,制定并实施抽查计划,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避免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2.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确保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

3.合理选择检查方式。抽查可以采用实地检查和书面检查等方式,注重运用云计算和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

4.如实记录检查情况。依法对被抽查市场主体实施检查,要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做到全程记录,并逐步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实现责任可追溯。

5.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处理,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6.及时公示抽查及处理结果。抽查及处理结果要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县委县政府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抓手,全县统计系统要高度重视,加强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并制定好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充实合理调配执法检查力量,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双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严肃抽查纪律。工作人员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加强宣传培训。按照省、市、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引导执法人员切实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